楠木軒

18歲小夥砍死2人後逃亡18年 被抓到時正在賣魚

由 緱風彩 發佈於 綜合

封面新聞

劉某被帶回井研縣公安局

18年前,18歲小夥劉某(四川井研人)在打架鬥毆過程中,砍死2人後潛逃。18年後,今年6月24日,四川省井研縣公安局命案追逃小組民警在雲南省昆明市,終於將劉某成功抓獲。至此,18年前發生在井研城區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終於告破,犯罪嫌疑人全數歸案。

年少輕狂與人鬥毆

砍死2人後立即外逃

時間回到2002年12月28日深夜,井研人劉某與朋友從河心島遊玩出來後,藉着酒勁,在井研城區某娛樂場所外與李某、龔某等人發生口角爭執,進而大打出手,打鬥中,劉某向李某、龔某二人多次揮刀亂砍,導致二人受傷送醫後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案發後,同案其他人員全部歸案,而劉某自知後果嚴重、難逃罪責,連夜便輾轉外逃至西昌。這一逃就是18年。

辦案民警介紹,時年18歲的劉某是家中獨子,從小受到父母溺愛。10多歲時,劉某便輟學在家、無所事事,經常混跡於一些魚龍混雜的場所。不滿17歲時,劉某就因犯搶劫罪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

逃亡期間不敢與人深交

養了一條狗“説心裏話“

東躲西藏的日子裏,劉某再也沒有用過自己的真實姓名,而是隨意杜撰了一個名字。

18年裏,劉某去過河南、四川藏區、雲南等地,大多數時候他選擇在少數民族地區隱居;由於沒有身份證,他儘量選擇不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工作,當過KTV保安、餐廳幫廚、魚販學徒等。但如此打零工又掙不了幾個錢,劉某經常是飽一頓飢一頓,一天花10塊錢吃飯他都心疼,5塊錢一包的煙也嫌貴。

這期間的劉某時常焦慮不安、精神高度緊張,總是用喝很多酒、抽很多煙來麻痹自己,然後才能睡得着。

劉某也不敢有朋友,不敢與人深交,始終沒有結婚,處事也很小心謹慎,生怕惹事被查。無奈之下,他乾脆養了一條狗,“狗算是我的朋友,有什麼心裏話,我就對它説。”

歸案後的劉某對民警説,其實他對自己的結局早就心知肚明,要麼被仇家尋仇,要麼被警察抓獲。

民警持續追捕18年

終在雲南昆明發現他

2002年案發後,警方也從未放棄對劉某的追捕。2011年全國清網行動,民警遠赴西昌、雲南等地開展秘密偵察;2012年,有消息顯示劉某偷渡到緬甸,民警又來到邊境開展工作。與此同時,民警也不斷對劉某親屬做宣法教育,希望通過他們勸返劉某。

2020年4月,警方經過線索摸排,發現有云南昆明有個叫楊某的魚販,通過偵查和大數據比對甄別,楊某與在逃18年的劉某個人信息高度重合。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得,“楊某”居住在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靠賣魚維持生計。

6月下旬,井研縣公安局命案追逃小組民警遠赴昆明,準備對其實施抓捕。

民警在雲南昆明將劉某順利抓獲

千里追捕守株待兔

將正在賣魚的他抓住

“‘楊某’住的地方几乎都是外地人,人口流動性很大,並且小巷子多。‘楊某’住在2樓,樓上樓下都有人居住,進入樓道還需要刷卡打開門禁。如果強行破壞門禁,難免會驚動他,讓他提前逃跑。倘若把逼他急了,他甚至有可能會挾持百姓作為人質。因此,破門強攻的方法不可取。”民警介紹,後來,他們得知“楊某”有一輛三輪摩托車,常常停放在一農貿市場外,便決定守株待兔,在農貿市場外動手。

在昆明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蹲守3天后,6月24日,民警順利地正在賣魚的“楊某”控制住。

在聽到民警操着井研口音時,“楊某”也痛快地承認了,他就是逃亡18年的劉某。他對民警説,面對受害人家屬,他只能説一句“對不起”,但一句“對不起”又能代表什麼呢?並不能彌補給受害人家屬帶來了悲痛。

目前,劉某已經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 封面新聞記者 李昕鋒 丁偉 照片素材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