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9日訊(崔曉翕 馬馳 記者 佘雨桐) 近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件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
2019年10月,被告人宋某經東寧口岸通關時,海關人員在宋某攜帶的行李箱內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關申報,經鑑定該疑似虎骨為虎骨,價值人民幣20萬元。
經牡丹江中院審理,被告人宋某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人宋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對其從輕、從寬處罰。
2020年7月18日,牡丹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查獲的虎骨由綏芬河海關緝私分局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