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時半,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
3名被告均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他們涉嫌於去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在今天的法庭上,周庭承認控罪並同意案情後,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將其案件押後再訊,期間她與黃、林二人續准保釋。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瞭解到,該案曾於上個月6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當時周庭承認煽惑他人蔘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控罪,案件延後至8月5日再審,期間3人獲准保釋。
(北京日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