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作出決定
中新社香港8月11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日衷心感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作出決定,解決因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而令立法機關出現空缺的問題。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特區政府在7月31日宣佈,鑑於疫情嚴峻,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原定於本年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
特區政府指出,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因此現屆立法會任期須於2020年9月30日結束,特區立法機關將在第七屆立法會產生前出現空缺。
為解決這個問題,特區行政長官在行政會議作出決定後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國務院早前已回覆表示支持特區政府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並會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機關空缺問題作出決定。特區行政長官亦於7月31日向社會詳細交代押後選舉的理據。
林鄭月娥説,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具權威性的決定,妥善解決立法機關因押後選舉出現空缺的問題,既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確保特區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再次展示中央對特區的關愛和支持。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作出的決定,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決定並明確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特區政府稍後會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同時會通過刊憲撤銷此前行政長官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六條為配合換屆選舉而中止第六屆立法會會期的決定,讓第六屆立法會可按需要儘早恢復運作。
另外,林鄭月娥11日與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面,轉達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並初步就立法會恢復運作交換意見。
林鄭月娥向梁君彥重申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是非常艱難的決定,但為了遏止疫情,公共安全和保障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這決定是必須的。她欣悉政府決定獲社會廣泛支持,包括立法會各建制派議員。
林鄭月娥説,目前香港疫情仍然嚴峻,各行各業大受打擊;即使疫情緩和後,亦有大量恢復經濟、紓解民困的工作須行政立法機關衷誠合作。“我期望在梁主席的繼續領導下,議員們可放下歧見和爭拗,重建互信,共同為市民謀福祉。”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正全速敲定有關中央人民政府支持特區抗疫的工作細節,樂意稍後向議員詳細交代。她亦會陸續分批約見現屆議員,聽取他們的意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