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題記
六年前,蝸牛君加盟一家上市集團時,就在入職的第一個月,遇到了一個棘手問題,一個產線工人因意外情況墜河溺亡。
在經過對事情的全面調查之後,最終判斷公司並無直接責任。但是考慮到公司的僱主責任與人道主義援助,公司賠付了對方近20萬元,從而圓滿的解決了這一重大事故。
對於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為什麼公司沒有沒有責任呢?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是否在公司區域——屬於公司的員工這一身份是鐵定的,假設員工在工作之餘,但還屬於公司的區域內,出了事情公司要承擔責任的。
這名員工是在公司之外自行租的房子,因此就排除了這樣的一個規定,不屬於在公司的區域範圍內,因此公司可以不用承擔這一責任。
2是否在上班時間——不管員工是不是在加班,只要屬於公司安排的工作事項,均屬於上班時間內。
該名員工死亡的時間是在週末,也就是屬於工作時間之外。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公司無需承擔這一維度的責任。
3是否與工作有關——不管是否在公司上班時間內或工廠內,只要與工作有關的事故,公司均要承擔責任。
本員工在週末與同事喝酒,因發生肢體衝突,自己不小心掉進河裏。這一事件的動機與公司工作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公司無需承擔這一責任。
人力資源視角
但是,此人屬於公司的員工,這是一個事實。因此,從人情的角度也就是人道主義方面來考慮,公司可以給予一定的支持。當然,這已經不再是法律的層面,而是情理的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