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白人警察肖萬被指控升級為二級謀殺罪,這意味着什麼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檢察院應該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的作為,但於事無補。現在這種情況下,即便肖萬被指控一級謀殺也沒有實際作用。當然,我們也得承認,白人警察肖萬並非主觀故意要弄死黑人弗洛伊德。造成美國舉國騷亂也是肖萬預料不到的。
在美國謀殺罪屬於重罪,一共分為兩級,一級謀殺(預謀殺人),二級謀殺(非預謀殺人),(中國只有故意殺人罪)。沒有三級謀殺罪,但美國各個州的法律並不一致,根據明尼蘇達州法律,三級謀殺是指在在沒有意圖或預謀的情況下實施的犯罪行為。三級謀殺罪指控的典型用法是針對向人羣開槍,或在擁擠的人行道上駕車的人。“謀殺罪”是有預謀惡意非法地終止他人生命的行為,通俗地説,美國的三級謀殺大概和我們的過失殺人罪差不多,非主觀意識。
“預謀殺人罪”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但警察肖萬的行為顯然不是故意的。定為二級謀殺罪。用直白的話語解釋就是:“並非經預謀或計劃,不是故意行為”,如果肖萬跪壓的是一個白人公民致死,絕對不會掀起這麼大的波瀾,警察大概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但由於跪壓而死的是黑人,經媒體放大以後,才導致現在的後果,應該是看到後果不可收拾之後,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才宣佈,提升了對白人警察德里克·肖萬的謀殺罪指控,由三級謀殺升至二級謀殺,其他三名涉案警員也被指控。5月25號出事當天,肖萬沒有受到任何問責與停職,四天以後,也就是29號,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才宣佈警官德里克·沙文被指控三級謀殺和過失殺人罪。又過了四天才提升至二級謀殺罪,意味“臨時起意”想要殺掉受害者。也就是説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院是根據社會事態的發展而逐步提升級別的。
但問題是,提升至二級謀殺作用並不明顯。美國有警察工會,凡是警察被檢察院起訴,警察工會都會出面為警察提供最優秀的律師為其辯護,二級謀殺定罪本身也不容易,如果白人陪審團判定罪名不成立。白人警察德里克·肖萬隨時都可以無罪釋放,最多不當警察,賠償金都無需支付,因為他是代表政府行使職責,賠償部分也是明尼蘇達州政府承擔。二級謀殺與一級謀殺的最大區別在於就是沒有預謀和計劃,如果被判有罪,兇手的刑期不超過40年(且不得假釋)。美國採用陪審團的審判制度。法院的法官沒有定罪權,這個權力在陪審團的手中。
就陪審團而言,在明尼蘇達州有常設的大陪審團,由普通居民組成,他們的任期為4個月,每個星期只開一天的會,專門負責審理兇殺案。如果本案進入庭審階段,陪審團的選擇將會成為一個敏感而棘手的問題。鑑於明尼阿波利斯市目前的亂局和種族對立情緒,想要選出中立的陪審團將存在困難,同時陪審團的種族構成也將會是一個敏感話題。在此之前,也有過類似案件,陪審團由9名白人和4名黑人組成,最終的判決是不起訴白人警察的決定。無罪釋放。但由於風頭已過。判決也沒有引發關注。
在美國給警察定罪很難很難,這實際上就説明了一個問題,白人自始至終維護着白人的利益。美國所謂的民主只是白人的民主。美國的法律也只是白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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