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7日電 (史冰筠 張曉曦)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梁美芬7日在香港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最文明、最和平的方式解決香港亂局,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絕對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和威脅。
當日,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論壇,梁美芬與多位香港知名法律界人士出席並發表演講。
梁美芬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全國性法律,立法的目的是為解決香港社會出現的問題,以創新的方式、在大的歷史架構和法律架構下訂立實施,並將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規範融為一體。
梁美芬表示,在全世界範圍內,國家安全都屬於中央事權;同時,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規定的,“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她還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制定和審議過程中聽取了各方面包括香港專家提出的意見,有關規定也符合國際通例,法律的內容也已尊重了香港的現實情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
她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可以令香港實現“依法治亂”,個別人想要搞亂、破壞香港的行為在法律之下能夠收斂、收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