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隆坡8月7日電 (記者 陳悦)6日晚被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逮捕的馬來西亞前財政部長、原檳城州首席部長林冠英7日被反腐敗委員會控上法庭。
反腐敗委員會當日指控林冠英於2011年受賄以幫助企業承建檳城海底隧道項目相關工程。林冠英否認了罪名。隨後法官裁定其以100萬林吉特(約合166萬元人民幣)交保。
檳城海底隧道項目是林冠英在2008年出任檳州首席部長後提出的檳城交通大藍圖組成部分,項目計劃建設三條公路工程和一條海底隧道,預計總造價63億林吉特(約合105億元人民幣)。不過這一項目迄今尚未動工。
作為在野的希望聯盟重要成員黨民主行動黨“一把手”,現年59歲的林冠英於2008年到2018年任檳州首席部長。2018年5月到今年2月希望聯盟執政期間,林冠英擔任馬哈蒂爾政府財政部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