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以招兼職名義租借他人微信號
“高價收V,不想賣的可以租,30~80元/天”……在社交平台上能搜到租借微信的廣告。近日,武漢警方提醒:社交軟件賬號一旦外借,後果很嚴重!
5月6日,武漢市青山區17歲的學生小李在家中上網,在QQ空間裏看到一條租借微信的兼職信息,宣稱“微信租號,30元一天”“不需要費用,每天日結”,小李便私信了對方。
小李按要求掃碼進入一個微信羣,將自己的微信賬號、登錄密碼告訴對方,將微信號交給對方操作。對方用小李的微信號添加陌生好友,引導他們刷單,聲稱每刷一單,返利本金的5%~8%,一天做滿5單則返利88元。
在手機微信上,小李看到對方與好友的聊天內容發現,有人按照對方的要求操作後,墊付的錢沒有返還,結果被拉黑。因小李每晚9點會收到對方轉的30元報酬,就沒有進行阻止。
直到被警方找到,小李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微信號涉及一起詐騙案件,受害人被騙6萬餘元。小李主觀上明知自己的微信號被用於實施詐騙行為,還繼續為詐騙分子提供幫助,屬於詐騙行為的共犯,目前因涉嫌詐騙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借其微信的詐騙嫌疑人因涉及跨區域作案,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和追抓中。
同樣出租了自己微信號的還有武漢市青山區女子小張。5月9日,19歲的小張在家逛貼吧時,看到有人發“高價租微信號,50/天”的廣告,便點了進去,加了對方QQ。對方承諾微信驗證可用後,一天給小張50元報酬,具體用途不透露。
小張將自己的微信賬號和密碼發給了對方,對方用電腦版微信成功登陸後轉來15元,一天後,對方轉來剩餘的35元。當小張第二天通過手機驗證的方式收回微信時,發現微信號被舉報了,幾天後被永久封號。原來,借走小張微信號的人通過加入多個微信羣,不停地發佈刷單廣告,導致一男子被騙3萬餘元。
據瞭解,武漢市青山警方已依法辦理了多起通過租借微信實施電詐的案件。詐騙嫌疑人為隱瞞自身身份信息,利用手頭缺錢的年輕人(以女性、學生為主)貪小便宜、不勞而獲的心理,在微信、QQ兼職羣、追星羣以及貼吧等網絡平台發佈租借微信的兼職廣告。借到實名註冊微信號後,詐騙嫌疑人迅速在各個羣裏發佈刷單等兼職信息,進而實施詐騙。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不要將自己微信、QQ號、身份信息、銀行卡等出租或轉借他人使用,防止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記者張翀通訊員鄒航張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