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交管部門將自7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騎乘電動自行車首次未佩戴安全頭盔將被處以20元罰款,從第二次開始將面臨50元處罰。
通告
5月以來已有7萬人次被登記教育
今年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門向社會發布通告,從5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進行管理。交管部門對未佩戴頭盔的,現場登記身份信息,拍照取證。截止到6月23日,南京全市已有7萬人次因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被“查處”,其中兩次及以上未戴被“查處”的有7273人,因未佩戴頭盔被“查處”的騎車人最多已達9次。
5月份以來,“頭盔”安全宣傳影片、路口音響安全提示語不斷循環播放、宣傳單、安全畫冊更是大範圍發放,南京交管部門為了推動全民戴盔、安全出行在宣傳上下了一番功夫。一位執勤交警告訴記者,從今年4月以來通過大力宣傳,現在絕大部分市民都已經知曉佩戴頭盔的重要性,並已養成了佩戴頭盔的出行習慣,但仍有市民對佩戴頭盔抱有牴觸情緒,天熱、出門忘帶、還沒來得及買、戴着頭部不舒服都是常見的説辭。部分被“查處”市民也認為,畢竟當前階段不戴頭盔也不會被罰款,所以戴不戴也無所謂。
頭盔佩戴率南京主城明顯“佔優”
隨着佩戴頭盔管理措施的持續推進,近期南京交管部門也對全市各區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情況進行測評。目前佩戴情況最好是玄武區北京東路太平北路路口,在平峯時段的測評中,有49輛電動自行車通過路口僅有2位騎車人未佩戴頭盔,頭盔佩戴率達96%。除此之外,玄武區的其餘三個路口中,佩戴率最低的也有84%,玄武區整體的頭盔佩戴率達89%。而秦淮、鼓樓、建鄴、棲霞、雨花台等主城區測評路口頭盔整體佩戴率也在80%以上。
而在江北新區江山路柳州東路路口,在媒體測評時間內通過的60輛電動自行車中有26名騎車人未佩戴頭盔,整體佩戴率僅為57%。同樣在江寧區雙龍大道秦淮路路口,通過的200輛電動自行車中有87人未佩戴頭盔,佩戴率為56.5%。
駕乘人員死亡事故起數下降明顯
6月8日下午3點30分,在建鄴區江東中路奧體大街路口,一輛外賣電動自行車由北向南闖紅燈的過程中被一輛由西向東的白色小轎車撞翻在地。從監控視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由於撞擊速度太快外賣騎手在空中翻滾了兩圈之後才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隨後5分鐘內趴在地上都一動不動。轎車駕駛人見此情形焦急地撥打120急救電話。10分鐘後,這名外賣騎手奇蹟般地從地上爬了起來,並步態正常地走到了路邊休息。事後記者從交警四大隊瞭解到,這名外賣騎手因闖紅燈承擔本起事故主要責任,但由於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其本人未在這起事故中受到嚴重傷害,只是輕微擦傷。
這起事故只是一起因佩戴頭盔倖免遇難的典型案例。據統計,從今年5月1日以來,南京全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因顱腦受傷導致的死亡事故起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死亡人數下降21.7%。其中,南京玄武、秦淮、鼓樓、建鄴、棲霞、雨花台主城六區也是下降明顯。
7月1日起,南京正式開罰未佩戴頭盔
目前,交管部門對現場查處未佩戴頭盔的,現場登記身份信息,拍照取證。屬於第一次的市民口頭教育,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頭盔的,將參與15分鐘的現場交通執勤或交通安全教育。
7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門將開始對不佩戴頭盔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進行處罰,騎乘電動自行車首次未佩戴安全頭盔將被處以20元罰款,從第二次開始將面臨50元處罰。其中,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搭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不予處罰,現場進行安全教育後放行。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動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配備安全頭盔。交管部門提醒,請廣大市民從自身安全角度出發,遵守交通法規,主動戴盔出行。
來源▏通訊員 寧交軒 揚子晚報記者 郭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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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