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過户前漲80萬真相是這樣實在太可恥!為改善居住條件,何先生夫婦花了678萬在海淀區中關村(7.930, -0.01, -0.13%)附近買了一套房子,豈料在貸款批下來後、在房屋過户前房主突然反悔,要漲80萬才肯過户。何先生夫婦無奈將房主訴至法院,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海淀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已受理此案。
賣房過户前漲80萬 真相是這樣實在太可恥
何先生夫婦訴稱,2015年12月,他們經中介公司與房主王某簽訂了總價款678萬元的購房合同,購買對方位於海淀區中關村東路的房屋一套。合同約定,購房款按期限分三種方式支付給房主,第一筆定金24萬元直接向房主支付,第二筆房款414萬元於房屋“過户前一天”,分別以合同約定的“資金監管”和“資金存管”方式向房主支付,第三筆餘款240萬元則向銀行貸款,在房屋完成過户、抵押後,由銀行放貸支付給房主。合同中還明確約定交易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各方義務,同時也明確了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何先生夫婦即按合同約定向被告交付了定金24萬元。為了湊夠新房房款,夫婦二人同時將現有住房賣出,並在今年2月3日,將老房過户給新主人。
合同履行初期還算順利,三方共同完成網籤、貸款申請面籤等工作。今年3月9日,銀行向買賣雙方發出貸款通知單,正式批貸。就在夫婦二人籌措好全部購房費用後,萬萬沒想到中介公司先後4次邀約房主配合税費繳納流程,房主先是拖延,後竟提出由於房市普漲,要何先生夫婦再多支付80萬元才肯繼續履行合同,否則“房就不賣了”,並稱“大不了雙倍返你定金”。經中介公司、何先生夫婦多次聯繫、協商、央求未果。
何先生夫婦稱,房主的行為給夫婦二人乃至整個家庭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和壓力。他們的老房已經完成買賣過户手續,房主此時坐地漲價,將迫使其一家三口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而他們的父母為了買房、方便帶孩子,也把自己的住房賣了換錢、換房,現在全家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來滿足房主要求。因此他們起訴要求判令房主繼續履行合同、配合過户並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