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襲城,人人都是吸毒者,北方“髒空氣”南下,讓南方多地近日深陷“霾伏”。而日前兩則關於霧霾的報道,也引發輿論關注:一是《科技日報》報道的“北京霧霾‘毒’性下降”;二是澎湃新聞披露的“中國PM2.5污染最重,人羣卻最耐受”——兩則報道都不是壞事,但人們看了只能報以苦笑。在冬日霧霾越來越常態化的當下,主政者有必要了解怎樣才能增加人們的“治霾獲得感”。
要點速讀1只要霧霾依舊存在,“毒”性就無法消弭。所以比起霧霾“毒”性降低,民眾更希望看到的,還是PM2.5絕對量的減少,是儘早無霾。2不要把民眾被逼出來的“耐受力”當做好事,“中國人最耐受PM2.5”,不意味着對霧霾的忍耐度會提升,治霾獲得感會增加。霧霾的“毒”性可降低,卻難根除,對霧霾耐受力再強也免不了要吸“毒”
《霧霾襲城,人人都是吸“毒”者》,有媒體形容霾禍時曾用過這個標題,這個“毒”字非常貼切。濟南市疾控中心曾發佈提示,霧霾中含有20多種對人體有害的細顆粒、有毒物質,會損害人的呼吸、循環系統,改變其免疫能力。
而所謂北京霧霾“毒”性下降,主要是指PM2.5中砷、鉛和鎘濃度的降低。這三種元素,其實是PM2.5中微量元素的一部分,而微量元素又是PM2.5三大類物質之一無機元素及其化合物的組成部分,它們主要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及工業過程。
砷、鉛和鎘濃度大幅降低,當然是好事,但要看到,PM2.5中光微量元素,就還有鉻、銅、鎳、鋅、錳、汞等;PM2.5中更毒的致癌物,則有苯丙芘。因而這三種微量元素大幅降低,對成分繁複的霧霾“毒”性的拉低效果有,但未必太明顯。
而且霧霾“毒”性降低,也只是區域性的。北京在煤改氣方面投入巨資、成效也較顯著,但在全國很多霾區,因煤改氣缺乏資金等因素,冬季供暖仍依賴煤。所以這些地方的霧霾“毒”性能否也像北京這樣,隨着幾大重金屬元素降低而降低,也有不小的疑問。
同樣,“中國人最耐受PM2.5”目前也只是個聊以自慰的説法。這説的是根據疾控系統調查研究結論,中國人對PM2.5的耐受力較強——PM2.5濃度每上升10毫克立方米,歐洲的死亡率上升1.65%,北美次之,達到1.24%,中國則最不敏感,僅為0.31%。但PM2.5濃度跟死亡率的關聯,目前也只是基於統計學上的數據正負相關性分析,還無病理學上的公式支撐。有些因霾而來的症狀,會延時顯現發作——比如氣象研究員吳兑就通過數據發現,在出現嚴重灰霾天氣的7年後,肺癌的死亡率明顯上升——所以説,PM2.5等細顆粒物在中國造成的死亡率更低,或者説身體耐受力更強這種結論,也有待更縝密的論證。
比起“毒”性有所下降、中國人耐受力高這類聊作安慰式消息,民眾更希望看到的,還是PM2.5絕對量的減少。只要霧霾依舊存在,“毒”性就無法消弭,所以比起“毒”減霾未減,讓霧霾“毒”性隨着霾減而減,更合乎民眾期許。
人們希望的並不是“霧霾毒性下降”、“中國人耐受力高”,而是希望霧霾消失
就算中國人最耐受PM2.5,也不意味着對霧霾的痛感就在減少,忍耐度就在提升
“中國人最耐受PM2.5”,聽上去像是個黑色幽默,這跟“中國人拍在地上就是一張化學元素週期表,早已‘百毒不侵’”的説法有些相似。
“百毒不侵”只是個段子,但如果研究無誤,“中國人PM2.5耐受力比歐美強”卻可能是真的。問題在於,如果真是這樣,那也就是説,生活在同樣的污染條件下,中國人的敏感度更低、免疫力更強。這似乎也契合國人環境適應性更強、“在霧霾面前更具革命樂觀精神”的想象,而霧霾天大媽們戴口罩跳廣場舞、網民編織“自強不吸”之類段子等景象,儼然也支撐起了這一想象。
“中國人對霧霾敏感度更低”這個説法也有相關研究支持——中國旅遊研究院發佈的《中國入境旅遊發展年度報告2015》中也指出,2014年我國大範圍持續的霧霾天氣對入境遊客滿意度產生直接影響,入境遊客對空氣質量的敏感程度遠大於國內遊客。
相對於中國人,外國遊客對空氣質量確實更敏感
但這不意味着,國人對霧霾的痛感就在減少,忍耐度就在提升。非要説“耐受力”,那也是被逼出來的。
北大和耶魯的三位研究人員早前通過研究揭示,1997年到2012年之間中國人快樂程度的降低,其中6.6%可以歸咎於空氣污染,“霧霾給人造成的快樂感下降,和每天損失2.9元帶來的快樂感下降差不多”。這被不少媒體以“霧霾要為中國人快樂程度的降低負6.6%的責任”為題予以了報道。
多項調查數據還顯示,環境質量每況愈下,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收入增加所帶來的幸福感。而國家行政學院學者張孝德也説:“對很多城市居民來説,由於收入增加帶來的幸福感,遠不能抵消環境污染所帶走的幸福感。”
霧霾對民眾幸福感的降低,還可通過滿意度來體現。對於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而言,民眾對空氣質量的不滿意率都接近50%;民眾認為城市和郊區每天都有霧霾及經常有霧霾的人數比例均超過了50%……這是《基於民眾認識的霧霾狀況調查報告》調研得出的結果。
去年底,社科院2015年《公共服務藍皮書》也講到,2015年有9個城市在霧霾治理方面得分低於50分,其中鄭州市得分僅為39.80分,它跟長春、石家莊等城市都排名靠後;從全國總體樣本分佈看,對霧霾治理情況表示“滿意”或“非常滿意”的人數佔28.06%,明顯低於選“不滿意”的(38.29%)。
換句話説,即便“中國人最耐受PM2.5”的説法成立,那也只是表明民眾的“身體在説可以”,但心裏卻依然十分痛苦。
要提升民眾“治霾獲得感”,還不如嚴厲懲治治霾不利的官員
“霧霾‘毒’性降低”,“中國人最耐受PM2.5”,不管這些是否官方期待的結論,從輿論的角度來説,都指向了民眾的“治霾獲得感”,但顯然這兩個説法是不能讓民眾感到滿意的。在治霾尚無明確成績的時候,對治理霧霾不利的主政官員進行懲治,反倒更可能增加民眾的“治霾獲得感”。
就對治霾進行“考核”來説,本身是可以存在明確標準的。新環保法確立了總量控制、許可證等制度,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大氣質量管理考核等辦法,並且確立了治污目標責任書制度和治理不力約談制。這些考核方式產生了震懾作用,很多地方確實在控污減排上下了不少工夫,區域聯防聯控、多污染物協同治理等機制也不乏成效。
可現實仍挺骨感。中央環保督察組日前曝光的某個現象,就值得尋思:2015年在河南省環保責任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如前所述,鄭州在社科院報告中的霧霾治理得分僅為39.80分,幾乎全國墊底——然而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優秀。
環境考核沒達標,不影響政績考核“優秀”,原因也挺簡單:《河南省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評價工作辦法》裏,“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在鄭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只佔到18%的權重,輕易被經濟規模效益的比重碾壓。跟江蘇某些地方生態考核權重超30%比,這不算高;在2013年國家發改委就強調要大幅增加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權重的背景下,這也不算高。這要求都沒達到,説明有些指標約束仍失之於軟,“環保一票否決制”若不是沒引入就是根本不起作用。
加強對官員的考核是加強環境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此語境中,設計更合理且方便測算、又具有開放性的生態考核指標體系,將“大幅提升政績考核中的生態指標權重”落到實處,用剛性制度保障將生態環境與GDP的權衡導向科學化、合理化,尤為關鍵。在這方面,我國台灣地區建立的永續台灣指標系統或許值得借鑑:其指標體系實用且完備,也成了環保官員頭頂的硬槓槓,為此“環保署”有“一票否決權”,官員們指標未完成掉官帽幾乎也是必然。
如果國內也多幾個“治霾不力”而掉官帽的官員,民眾的“治霾獲得感”又豈會不提升呢?
北京霧霾“毒”性降低、中國人最耐受PM2.5,讓人覺得幾分荒誕。實質上,人們要的從來都不止於霧霾“毒”性降低,而是儘早無霾、看到藍天白雲;人們要的也從來都不是“情況沒那麼糟糕”,而是別用乏善治理考驗人們對霧霾的耐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