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這3種鈍刀子割肉的刑罰,看似仁慈,其實卻讓罪犯生不如死

刑罰是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國家的建立必然伴隨着規則的要求,而刑罰是恐嚇被統治者的最有力手段,因此,無論是封建政權、資本主義政權還是社會主義政權,刑罰都是不可或缺的。

大清這3種鈍刀子割肉的刑罰,看似仁慈,其實卻讓罪犯生不如死

刑罰是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國家的建立必然伴隨着規則的要求,而刑罰是恐嚇被統治者的最有力手段,因此,無論是封建政權、資本主義政權還是社會主義政權,刑罰都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在不同的判決中,刑罰的殘忍程度也不同,在封建時期,刑罰表現出殘害身體的特點,説到這裏,我們都必須意識到我國曆史上的殘酷懲罰,如斬首腰斬、斬首貓頭鷹等,然而,除了這些懲罰之外,還有幾種懲罰值得一提,清代有三種用鈍刀割肉的刑罰,雖然這些懲罰看的是仁慈,但它們實際上使生命比死亡更糟糕。

第一個懲罰是碼頭船閘,所謂墩鎖,是一個長35釐米、寬35釐米、高約20釐米的木箱,在這個木箱裏,有四個洞,這種懲罰是把犯人放在這個木箱裏,讓他的四肢從四個洞裏鑽出來,這種懲罰雖然沒有用刀,但人已經被存放在一個低矮的木箱裏,鮮血長期被堵住,人體很不舒服,而對犯人的折磨簡直讓人無法忍受。

第二種懲罰是設置連枷,這是一種籠子,用來鎖住站着的人,囚犯的脖子會被籠子牢牢鎖住,執行者會通過增加或減少囚犯腳下的磚塊,給囚犯帶來難以忍受的痛苦,在記錄中,很多人甚至不珍惜自殺,也不願意忍受這種懲罰。

第三種使生命比死亡更糟的刑罰是槍管刑,木桶懲罰是把犯人鎖在木桶裏,只有他的頭和手才能伸出木桶,這樣,所有囚犯的拖拉都會在桶裏進行,但桶裏的糞便不會被清理乾淨,因此,隨着時間的推移,犯人會被自己的糞便腐蝕而最終死亡,雖然這種懲罰不會是放血,但痛苦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因此,這三種懲罰雖然看起來很仁慈,但其實它們真的讓人難以忍受。

大清這3種鈍刀子割肉的刑罰,看似仁慈,其實卻讓罪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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