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跪壓美國黑人的警察出庭受審,為什麼他既不認罪也不為自己辯護?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綜合

肖萬作為美國警察,他有執法的權利,被跪死的黑人佛洛伊德確實是違法在先,因為他花了假鈔,商店的主人報警了。
警察對他實行抓捕,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他的工作就是幹這個的。
只不過他在執法的時候,太過於粗暴了,根本沒有顧忌犯人的感受,最後,導致了佛洛伊德德慘死。
肖萬這個算是故意殺人嗎?
若是故意殺人,他肯定就會認罪了,很顯然他不認為自己這是在故意殺人,不是故意殺人,就是過失殺人,畢竟人已經死了。
很顯然過失導致的人的死亡,肖萬肯定是不會認罪的。
因為他不認為自己有殺人的意圖。
更為重要的是,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局2012年更新的警察手冊,明確認為鎖頸為“不致死的執法方式”,允許警察“用手臂或腿按壓某人脖子的單側或雙側,不直接施壓在氣管或氣道上”。
也就是説肖萬對黑人的暴力執法,也是合乎當地的法律規定的。
誰都想不到的是,這樣的一番操作導致了黑人的死亡。
因此,引發了種族歧視的示威大遊行。
正是如此多的人,對警察的暴力執法不滿,讓這個事件升級的。因此,肖萬也就成為了罪魁禍首。
現在他肯定是不會被輕易的放掉的,因為民意不可違。
至於説他為何不為自己辯解,對於他來説辯解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因為黑人已經被自己跪死了,這個是事實。
這件事引起了大部分美國民眾的不滿,這個也是事實。
所以説他的辯解已經沒有用了,即便是要辯解,也是來自專業律師的辯解。
現在對於肖萬來説,就是判多少年的問題了,肯定不會被無罪釋放的, 因為這個事件太過於嚴重了。
肖萬也只能算是這個事件的犧牲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