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二戰日本投降撤出東南亞後,緬甸就藉助民族解放的契機,脱離原英國的殖民統治,實現了獨立。但是幾十年過去了,幾乎所有周邊國家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緬甸,時至今日,連國家統一都還沒有實現,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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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全球範圍內,仍然打內戰的國家並不少。只是和緬甸不同的是,這些國家基本上是政府軍和反政府軍之間的對抗,而緬甸除了緬族控制的中心區域外,只要有一定實力的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軍隊。小小的一個緬甸,反政府的少數民族武裝多達十幾個。
這些地方武裝,不僅輪流和緬甸政府過招,逼急眼了,他們還聯合起來和政府軍對着幹,使緬甸政府的統一理想頻頻破滅。
其實,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源,還是要追溯到歷史上,英國對緬甸殖民統治期間產生的遺毒。
一、緬甸政府對政治權利的剝奪造成內部民族危機。
緬甸自古以來,就是個多民族國家,多達130多個民族。其中緬族占人口總數的70%,另外30%為其它少數民族居民。
英國在佔領緬甸時,曾遭到了緬族人強烈反抗。疲於應付的英國人,想出了以緬治緬的統治思路,那就是扶持少數民族勢力來打壓緬族,通過在克欽、克倫、果敢、佤族等少數民族地區推行土司制度,使他們擁有高度自治權利,幫助他們建立軍隊,給他們武器和經濟支持。
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樣一來,高度自治的少數民族實力大大增強。
等到英國殖民統治結束撤出緬甸,緬族掌權後,開始回收少數民族手中的權力及軍隊時,這些土司老爺們就不答應了。以前各自為政,相安無事,憑啥以後要受你管轄。最終,雙方只能在戰場上論高低。於是打打停停,一直打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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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緬甸政府對歷史移民的態度激化了外來民族矛盾
當年英國人為了打壓緬族人的影響力,從同為殖民地的孟加拉和印度大量移民到緬甸的若開邦。我們知道,緬族人信奉佛教,而移入的孟加拉羅興亞人信奉伊斯蘭教。
這幫移民進入緬甸後,因為信仰差異,屢屢和當地的緬族人發生民族矛盾衝突,大量搶奪土地和政治資源。據當年英國駐若開邦的移民幫辦史茂特記載:“阿拉幹人(緬甸人)正被來自孟加拉的人擠走,他們不得不向東遷移。”
英國人在日本佔領緬甸時,在若開邦組建了一支由羅興亞人組成的“孟加拉V支隊”武裝力量,用來阻擋日軍。
但是這支軍隊並沒有攔擊日軍,而是對當地的緬族人進行種族清洗式的大屠殺。據緬甸和英國資料記載,V支隊屠殺了若開邦10多萬緬甸人,僅靠近孟加拉邊境的一個小鎮,就有3萬多名佛教徒被殺,民族仇恨進一步升級。
緬甸軍政府掌權後,非常擔心,如果承認當地占主導地位的羅興亞人的身份,貧窮的孟加拉會有更多的移民進入。到那時,若開邦將完全成為羅興亞人的天下,遲早會被分裂出去。
1982年吳奈温上台後,緬甸政府制訂《緬甸公民法》,明確羅興亞人為非法移民。不承認他們的身份,為了同化羅興亞人,緬甸政府搗毀了若開邦的清真寺廟。佛教徒對羅興亞人的人身迫害,政府也不聞不問。這使得羅興亞人對緬甸政府的仇恨不斷升級,反抗愈加強烈。
(昂山將軍)
三、緬甸政府以大緬族為中心的沙文主義路線不得民心。
早在1947年2月,帶領緬甸脱離英國殖民統治的昂山將軍,在撣邦彬龍鎮,與克欽族、佤族等少數民族舉行了會議,達成建立統一緬甸聯邦的共識。少數民族擁有高度自治、相互平等的權利,這就是有名的《彬龍協議》。
六十年代緬甸奈温軍政府上台後,否認《彬龍協議》合法性,意圖用軍事強權統一緬甸,實行中央集權的黨政軍聯合獨裁統治,推行大緬族沙文主義。緬族利高於一切。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少數民族公民,淪為飽受歧視的二等公民。最終導致以緬族主導的軍政府,與地方少數民族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
多年來,緬甸軍政府在各方努力下,也曾多次和少數民族武裝達成停火協議。但很快又重新開戰。究其根源,如果雙方不能建立相互誠信,在民族矛盾和政治矛盾之間達成共識。消除民族歧視和不平等,保證各民族之間擁有等同的公民身份和政治公權,那麼,想從根本上停止內戰亂象,幾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