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結夥強姦少女,真相實在太驚人。因夥同他人強姦未成年少女,20歲的臨高男子符某彩近日被臨高法院判刑11年6個月。
經審理查明,2015年6月24日23時左右,被告人符某彩夥同符某根、符某芳、符某鋒、陳某康等人,邀請被害人小麗(案發時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和小蓉、小萍到臨高縣城玩。隨後,符某彩等5人分騎兩輛摩托車,載着小麗、小蓉、小萍前往臨高縣城。
途中,符某彩等人謊稱要小便,將小麗、小蓉、小萍騙至臨城鎮宮花村委會博雅村附近的小樹林內。符某彩等人慾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小麗不同意,符某根便打了小麗一巴掌,並把小麗拉向樹林深處。之後,符某彩等5人先後強行與小麗發生了性行為。其中,符某彩、符某根分別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