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險!大貨車明火被撲滅後復燃,高速交警二度滅火

由 公羊易綠 發佈於 綜合

6月18日凌晨,G1522常台高速三門方向過天台服務區5公里,一輛大貨車輪胎起火。正在巡邏的台州高速交警,與消防、施救單位一同齊心協力快速撲滅明火。不想20分鐘後,被撲滅的明火復燃,台州高速交警兩名警員第一時間從警車內拿出滅火器滅火,避免火災的再次發生。

6月18日凌晨3時50分許,台州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邱警官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在G1522常台高速往三門方向314k公里處(距離天台服務區5公里左右)有一輛大貨車輪胎着火。邱警官接到指令後立即趕往現場,及時在後方做好預警措施。

邱警官到達現場後發現,一輛大貨車停在硬路肩上,佔據一半主車道。輪胎已經開始燃燒並升起濃濃的黑煙,火光在夜幕的籠罩下格外清晰,車輪燃燒的星火像火龍一樣迅速往車身蔓延,司機在邊上急得直跺腳。邱警官立即劃出警戒區域,一邊維持交通秩序,疏導現場;另一方面,從警車上拿出滅火器滅火。消防和路政人員趕到現場後,民警與他們齊心協力,快速撲滅明火。不想在明火撲滅二十分鐘後,輪胎又復燃,這時交警迅速拿起滅火器對準着火點迅速撲滅,阻止了貨車的第二次着火。貨車司機對高速交警的積極幫助、及時處置表示深深的感謝。

據調查,起火原因可能是因為長時間行車和頻繁剎車,造成車輪轂過熱引發輪胎自燃。所幸民警、消防及時到場,將火勢控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目前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高速交警提醒,夏季氣温高、地表炎熱,輪胎因温度過高容易發生自燃。駕駛員出行前一定要仔細檢查車輛安全狀況,做好輪胎保養和降温,防止發生自燃,並隨車配備滅火器,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