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推進政務誠信建設 不得以政府換屆為由違約毀約

生活報6月3日訊 日前,哈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出台哈市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推進方案。

方案規定,建立政府決策執行守信踐諾、誠信履約工作制度,確保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

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及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並依法依規報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託“信用中國(黑龍江哈爾濱)”網站等逐步向社會公開;各地區、各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在各級各類評優評先中,根據失信行為依規取消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並依法依規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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