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城市土地屬國家所有,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
城市國有建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而且有期限限制。在建房之前已向國家繳納了土地出讓金以及有關税費,購買的房屋產權完整,可以買賣!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屬集體所有,宅基地屬集體建設用地,農户只有使用權,其取得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其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分配且沒有使用期限限制,農户也只有有限的處分權,可以有償退出、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或轉讓給符合建房條件的其他成員,禁止轉讓給集體經濟之外的其他成員。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內部成員的福利政策,是為保障集體成員基本居住問題,國家有嚴格的限制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