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州楊橋新苑小區的
一紙停車收費通知,
讓該小區的業主炸開了鍋。
該收費通知的落款為該小區的開發商,內容是將對小區地下車位的租金進行提價,由每月200元漲到了430元。
▲漲價公告
通知一出來,
立刻引發沒買車位的業主不滿。
200元漲到430元 提價幅度大
業主們表示,從2015年入住後,小區物業給出了地下車位的租賃價格,每月200元,説是交給開發商,另外還有70元的管理費,則由物業收取。
因此在看到通知後,
業主紛紛覺得開發商
單方通知漲價不合理。
業主:
我們這個小區是拆遷安置房,是政府保障房,本來這個就屬於民生的項目,你不應該等同於商業項目。幅度達到了120%,這麼大。
在採訪中,記者得知,小區地下共有兩層,包括人防車位在內有500多個車位,其中有大部分是屬於有產權的。
業主稱開發商目前
也正在對外銷售這些車位,
但情況不理想。
業主:
賣的情況好像不好,沒賣掉幾個車位,很多人買了都後悔,為什麼後悔,那個性價比不行啊,如果把這個二十幾萬錢放在銀行裏面去理財,利息一個月,可以抵兩三個月車位停車費。
正因如此,部分業主質疑
開發商準備收取這麼高的停車位租金,
目的可能是為了讓業主買車位。
實際上,除了規劃車位,開發商可以合法租售外,小區地下的人防車位,雖然不能買賣,但是相關法律也規定,人防工程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也就是説,開發商同樣有權對外租賃人防車位,並收取租金。
在這種情況下,
業主表示漲租金是可以,
但是他們認為,
開發商要給出漲價的依據。
開發商:定價合理
為了核實相關情況,
記者與部分業主代表,
找到了開發商:
福州市鼓樓區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瞭解情況。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只能初步向記者介紹情況,正式答覆需要由公司負責人出面。
他表示,2018年底,根據上級部門的工作安排,他們公司被要求需要對相關小區地下車位的停車管理進行規範,此前每個月定價200元,並非他們公司所定,是物業所定。
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
相關規範收費已經在
多個小區陸續進行。
在初步瞭解情況後第二天,
記者得到了鼓樓區建投公司
相關負責人的正式答覆。
開發商一名負責人表示,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的相關文件規定,自2015年8月10日起,住宅小區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已放開,不屬於政府價格管理範疇,實行市場調節價。
法律未規定 提價前需與業主溝通
這名負責人表示,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或者是需要他們在提價前,與業主就漲價事宜進行溝通。
在採訪開發商後,記者將相關情況反饋給了業主代表,但代表們對於開發商的説法並不認可。
解決方式:定價應當合理 考慮業主接受能力
業主和開發商都有各自的訴求,
參照標準也不同,
那麼針對業主與開發商之間,
有關車位租金爭議的難題,
如何破解?
對此我們諮詢了法律人士
遊志兵律師:
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開發商作為車位的產權人,他要漲價的話,是不需要跟業主溝通的,只要他漲價的幅度,不超過我們福州市最高指導價的一個範圍,都是屬於一個合理的漲價範圍。當然作為開發商,在漲價幅度方面也應考慮業主的接受能力。
因此,記者認為,
為了雙方共同的利益,
建議開發商在制定收費標準時,
進行詳細的調研,
然後制定出符合市場定位、
與市場價持平的車主能承受的價格。
而對業主而言,若對價格不滿意,
也可參與市場調查,
公佈調查結果,
要求開發商重新制定價格。
有理有據才利於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