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成都商報】;
江西省上饒市三清山風景區是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區裏有一根高達128米的花崗岩石柱,因其形似巨蟒聳立而得名巨蟒峯。3名攀巖愛好者違反景區規定爬上了巨蟒峯。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攀爬三清山風景區巨蟒峯一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攀巖者被判賠600萬元。
從登頂者到被控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面臨法律的制裁,背後發生了什麼?↓
事件回顧
景區嚴禁攀爬 3人不聽工作人員勸告
2017年4月15日清晨,三清山風景區陸續迎來一波波的遊客。可當人們來到巨蟒峯的觀景台時,他們驚訝地發現在不遠處的巨蟒峯頂部,竟有兩個人。此外,還有一名男子正在攀爬中。
△無人機拍攝畫面
根據三清山風景區的相關管理規定,巨蟒峯嚴禁攀爬。 在現場的工作人員一邊拍攝幾人攀爬的影像留證,一邊喊話讓他們停止自己的行為,儘快安全下來。
可是這3人卻沒有聽從勸告。隨後工作人員立馬報警,很快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的民警就趕到了現場進場處置。
警方現場勸誡 攀爬者撤離
經過警方現場勸誡,攀爬者在消防救援人員的幫助下安全地從巨蟒峯上撤離下來。
由於3人的行為已違反三清山景區的相關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也對他們進行了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