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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醫保關係,這些問題明確了!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綜合

省直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醫保關係,這些問題明確了!

大眾日報記者 張春曉

2020-09-03 11:03:30 發佈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户端

近日,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印發通知,明確了省直醫療保險統籌範圍內(以下簡稱省直)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有關問題。

一、參保職工醫保關係轉出省直的,其省直醫保待遇享受至醫保繳費當月月底。

二、參保職工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至省直的,自在省直參保繳費當月起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自轉出地辦理職工醫保減員當月起,3個月內因故未能及時繳費,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接續醫保關係並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採用零星報銷方式處理;超過3個月接續醫保關係的,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只計算繳費年限。

三、參保職工在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期間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出院時的醫保關係所在地確定待遇享受。

四、參保職工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至省直的,到達退休年齡時,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按規定一次性補繳到規定年限;無力一次性補繳的,可繼續按在職人員繳費至規定年限,期間按在職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待繳至規定年限後,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大眾日報客户端記者 張春曉 報道)

責任編輯: 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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