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本月底發放到位 惠及465萬退休人員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綜合

本報訊 (記者 王 靜)經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我省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惠及465萬退休人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近期開始在全省範圍內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的養老金髮放到位。

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嚴格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確定的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標準,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予以傾斜照顧。

調整辦法和標準分別為:定額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掛鈎調整按照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同時,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適當傾斜政策為: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年齡在70週歲至74週歲、75週歲至79週歲、80週歲以上的,分別增加22元、32元、42元。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繼續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

來源:石家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