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央層面1.33萬億元國有資本已劃轉社保基金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7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回應“六保”財政政策措施127個問題。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推進情況如何?
財政部表示,《實施方案》印發後,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立即啓動劃轉試點工作。截至2018年底,試點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7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推開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2019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税務總局、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49號),要求劃轉工作於2019年全面推開。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於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於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後予以劃轉;地方層面,於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同時,將《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有關事項的操作辦法》作為附件印發,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和指引。2019年9月27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聯合召開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部署會,部署全面推開劃轉工作。截至目前,中央層面共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劃轉國有資本總額約1.33萬億元。地方層面的劃轉工作也正在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