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投資金融產品如何避開陷阱?公安部門支招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財經

5月12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負責同志介紹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情況。

會上,有記者提問:“當前各類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產品越來越多,各類證券、期貨、理財、保險、貴金屬等產品層出不窮,很多老百姓一方面想廣開投資門路、讓自己的資產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又缺乏金融領域專業知識,害怕受到經濟犯罪的侵害,請問應該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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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境外追逃工作處處長郝建提醒,一方面,很多金融產品具有不確定性、高槓杆性、高風險性和交易對象虛擬性、交易目的多重性的特徵,投資這些產品一定要認真閲讀《產品説明書》或《交易協議》,瞭解投資範圍、起投金額、風險提示等,需謹慎再謹慎、把風險控制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當前很多犯罪分子喜歡打着“私募基金”“外匯投資”“期貨期權”“貴金屬交易”的旗號,編造項目標的,虛構資金往來,大肆從事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郝建説,面對這些“陷阱”,一要選擇合法主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經監管部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理財、信託、基金、債券、外匯交易等金融服務,要選擇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持牌金融機構,未經批准的堅決不參與。二要拒絕可疑項目。對於在商場、超市、街頭擺攤設點、拉人投資的,或者在互聯網、户外廣告牌、電梯間刊發廣告進行宣傳的,一定要提高警惕。三要抵制高息誘惑。不法分子為了引誘羣眾參加,往往承諾高收益、無風險、保本保息,但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投資理財不得宣傳、不得承諾還本付息。可以説,宣傳承諾收益越高就越危險,上當受騙可能性就越大。大家一旦發現承諾高回報的理財產品和投資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積極舉報,依法維護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讓各種金融詐騙和不斷變異的龐氏騙局無所遁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範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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