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的通知》《關於切實加強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以下統稱兩個《通知》)。為切實推動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以下統稱“保險機構”)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強管理、提素質、促轉變、樹形象的發展方向,全面加強保險公司銷售人員、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以下統稱從業人員)隊伍管理。
據瞭解,兩個《通知》是在《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估人三部監管規章等法律法規框架下,緊密結合2019年在從業人員清核中發現的問題,緊扣保險機構管理責任關鍵點,對保險機構主體責任的條分細捋和明晰化。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稱,當前我國保險市場正在向高質量轉型發展,保險消費需求正在升級深化,“從業人員作為保險業的一方重要參與者,應當而且必須對其實施更加有力有效的管理,才能使之更加適應行業發展新要求和老百姓保險消費新需求”。
從業人員直接面對保險消費者從事保險銷售、諮詢等服務,其素質水平、誠信狀況直接關係到保險消費者切身利益,直接影響保險行業形象。2015年以來,從業人員快速增長,目前僅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就達900萬。面對如此龐大的人員隊伍,落實保險機構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其管理意識、督促其完善制度機制至關重要。
2019年,銀保監會部署開展了保險公司銷售人員、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清核工作。從清核情況看,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大進大出等問題較為突出,其根源在於保險機構在從業人員管理的理念、架構、舉措等方面存在缺失和偏差,沒有切實肩負起主體管理責任。出台兩個《通知》,就是堅持問題導向和制度引導,瞄準從業人員管理癥結,着力彌補制度短板,切實提升監管效力效能,切實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從業人員數量眾多,監管必須提綱挈領、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兩個《通知》的切入點和着眼點就是抓住保險機構對從業人員管理主體責任這個關鍵,全方位推動保險機構按照強管理、提素質、促轉變、樹形象的總方向,持續全面加強從業人員隊伍管理。
落實保險機構主體責任,應當體現和把握以下三個原則,一是法人主責原則。堅持責任落實主抓法人機構、責任追究首問法人機構,敦促保險機構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渠道業務管理責任人自上而下切實承擔起職責,發揮好指揮棒作用。
二是全面責任原則。堅持全方位、全流程壓實保險機構對從業人員的管理責任,全面督促引導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形成層層有責、層層負責、事事明責的工作機制。
三是嚴肅問責原則。必須對從業人員管理責任不到位的保險機構及其管理人員,依法嚴厲處罰,依規嚴肅追責,以此保證制度要求切實落地做實。
為使保險機構對從業人員管理主體責任相關要求切實常抓長抓、抓實抓好,兩個《通知》對此提出了嚴格的監管監督機制,體現為兩個維度四項要求。
一個維度是對保險公司,嚴格突出依法嚴格監管和嚴格處罰的要求,明確加強專項檢查,對忽視從業人員管理主體責任、未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執業登記管理存在紕漏、執業過程管理流於形式、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所屬從業人員出現重大失信行為產生惡劣影響的機構,依法嚴厲處罰和嚴肅責任追究。銀保監會還將圍繞保險公司落實對銷售人員招錄、培訓、合規、穩定性、基礎數據、風險管控等方面管理情況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綜合評價,對保險公司銷售人員隊伍管理情況由高到低劃分不同檔次,依法對評級差的保險公司採取有力監管措施。
另一個維度是對監管部門自身,強調嚴格屬地監管責任和嚴肅監管問責的要求,即在清晰全面落實屬地監管前提下,明確依法依規監管問責,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切實把問責壓力轉化為監管履職動力。(藍鯨保險 李丹萍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