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億4月30日晚間公告,收到上交所關於公司未披露2019年報和2020一季報有關事項問詢函。上交所指出,*ST新億未能按期披露年報,可能觸及未按期披露年報的退市情形,公司應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針對*ST新億未能按期披露年報事項,上交所方面將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啓動公開譴責程序。
這已不是該公司的第一次了。由於財報“遲到”,*ST新億在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未及時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公告稱。
公司作為兩市出名的“停牌釘子户”,自2015年12月5日以來,一直處在停牌狀態。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劉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