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恆生電子發佈2019年報稱,實現營業收入38.72億元,同比增長18.6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16億元,同比增長119.39%;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8.90億元,同比增長72.54%。
針對淨利增幅超過營收增幅,恆生電子回覆GPLP犀牛財經稱,營業收入增長18.66%,系本期業務增長所致。2019年費用增長9%,低於收入增長幅度。
此外,淨利潤中,由於恆生電子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影響,導致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上年同期數為-2339.9萬元,本期數為1.34億;投資收益增長85.18%,主要系本年處置科藍軟件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投資收益所致。
恆生電子卻有4.15億元的罰款支出未繳納。據GPLP犀牛財經瞭解,這筆罰款是恆生電子的一個子公司駱峯網絡所揹負的。
資料顯示,2016年11月25日,駱峯網絡因利用HOMS配資存在違規行為,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約1.10億元,並處以約3.30億元罰款;對責任人恆生電子總裁劉曙峯、執行總裁官曉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約4.40億。
目前,駱峯網絡業務經營已長期陷入停滯,不再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並長期處於資不抵債的狀態。恆生電子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對企業破產清算的規定,駱峯網絡擬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然而,因為恆生網絡是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因此這筆罰款最終也不會由“不差錢”的恆生電子代付。
也就是説,4.15億元其他應付款不過是紙面負債。隨着2020年4月25日,恆生網絡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紙面負債也將不復存在。
如果駱峯網絡未來破產,是否會對恆生電子業績產生影響,恆生電子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恆生電子對GPLP犀牛財經表示,駱峯網絡進入破產程序後,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駱峯網絡在移交給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時不再納入恆生電子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在駱峯網絡破產當年,可能會對恆生電子當期合併報表產生處置收益。目前,駱峯網絡正準備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後續結果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恆生電子同時表示,駱峯網絡作為公司的子公司被處罰的事件給了該公司深刻的教訓,進行了認真的反省及總結。此後組建了獨立的合規部門,對於子公司和公司的業務創新進行嚴格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