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保就業”計劃設立罰則 重申不得裁員

(抗擊新冠肺炎)香港特區政府“保就業”計劃設立罰則 重申不得裁員

中新社香港5月12日電 (記者 王來儀)香港特區政府撥款810億港元推出“保就業”計劃,向合資格僱主提供工資津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2日宣佈,計劃以保就業為最終目標,重申僱主不得在領取資助期間裁員,若受聘人數減少將有罰則。

“保就業”計劃將於5月25日至6月14日開放申請,合資格僱主及自僱人士可在網上申請,料3至4個星期內發放。

羅致光表示,首期“保就業”計劃將支付今年6至8月的薪金補貼。僱主需於3月31日或之前,為僱員開設強積金户口或職業退休計劃户口,補貼金額為每名僱員在指定月份月薪的五成,上限為9000港元。

僱主獲資助金額需全數用於僱員支薪,若未能用完所有資助,需將資金歸還政府。獲資助的僱主需確保6至8月份每月受薪人數不能少於3月份的受僱人數。即使僱員在3月時不受薪,6至8月亦要支薪。

羅致光強調,若僱員人數減少會有罰款機制,政府會考慮受惠公司違規程度及公司受僱人數多少決定罰則。此外,為避免產生爭拗,政府僅承認受託人5月7日之前所呈報資料,任何後補資料均不予受理。

至於自僱人士方面,只要在3月31日前擁有有效強積金户口,即使期間未有供款,也可獲得一筆過7500港元津貼,料21.5萬人受惠。(完)

【編輯: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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