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產訊 21日晚間,因公司監事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大名城遭上交所下發監管關注函。
公告披露稱,作為公司監事,王文貴在2019年3月至8月,多每次買賣公司股票。上述股票賣出前未按規定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交易披露顯示,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公司股票累計14,000股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30日內買入公司股票5,000股、賣出公司股票5,000股的行為構成定期報告窗口期違規買賣公司股票;其於2019年3月28日買入公司股票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賣出14,000股公司股份的行為,還違反了上市公司監事任職期間每年轉讓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25%的規定。
公司於2020年3月12日披露,已收到王文貴上述短線交易收益8,320元。
公司時任監事王文貴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條例。鑑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上交所公司監管部對上海大名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監事王文貴予以監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