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來了!

據《新聞聯播》報道,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會議指出,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重要安排。要着眼於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改革,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錯位發展,找準各自定位,辦出各自特色,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

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涉及四方面制度安排。一是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尊重存量投資者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進行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二是制度方面的安排,和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制度安排相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三是完善基礎制度。構建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建立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制度,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加強實際監管,構建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全面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四是配套改革的制度安排。在改革推進過程中,證監會將會同有關方面推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包括認真貫徹新證券法的要求,繼續推動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推動刑法的修改,會同司法機關出台有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繼續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

記者從深交所方面瞭解到,其隨後將出台相應規則,並向市場徵求意見。

去年8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正式發佈,《意見》中就明確提出,支持深圳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註冊制改革。

今天,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的《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是《意見》中提出的相關重大改革舉措的具體落地。業內有關人士認為,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週年,相信與深圳有關的重大改革和政策利好將會陸續出台。

【記者】張秀娟

【作者】 張秀娟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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