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大股東減持未提前披露 皇庭國際收深交所監管涵

觀點地產網訊:5月7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發布關於對深圳市皇庭產業控股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函件指出,根據皇庭國際4月25日披露的《關於第一大股東所持公司少量股份變動的公告》,方正證券於2月24日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賣出第一大股東持有的皇庭國際65萬股股票,佔皇庭國際總股本的0.06%。

深圳市皇庭產業控股有限公司作為皇庭國際第一大股東,未在上述股份被動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3條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此前報道,去年3月份,皇庭國際公告表示,第一大股東皇庭投資及其關聯方承諾自2018年10月24日起六個月內以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增持公司股份的計劃已實施完畢。

皇庭投資的一致行動人皇庭產業控股於2019年3月12日至1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計16,064,600股,佔公司總股本1.37%,成交均價為6.22元/股,成交金額為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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