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震有科技經營現金流連負四年 去年營收不敵應收賬款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財經

編者按:5月14日,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震有科技”)首發上會。震有科技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震有科技本次計劃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841萬股,(未考慮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佔發行後股本比例不低於25%;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5567萬股(若全額行使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佔發行後股本比例不低於25%。震有科技本次擬募集資金5.45億元,分別用於下一代互聯網寬帶接入設備開發項目、5G核心網設備開發項目、應急指揮及決策分析系統開發項目、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84億元、2.62億元、4.79億元、4.24億元,實現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696.20萬元、3911.92萬元、6023.10萬元、6106.69萬元。

震有科技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連續四年為負。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520.32萬元、-4507.59萬元、-3884.12萬元、-5916.85萬元。其中,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62億元、2.42億元、3.04億元、3.34億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3117.80萬元、3558.20萬元、5162.86萬元和6748.52萬元。公司研發費用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6.95%、13.56%、10.78%和15.91%。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15.65%、14.87%、14.09%、14.29%。

報告期內,震有科技銷售費用分別為2457.02萬元、3003.46萬元、3997.48萬元和4779.06萬元。公司銷售費用佔同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3.36%、11.45%、8.35%和11.26%。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均值分別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應收賬款增長較快,佔比較大,2019年應收賬款佔營業收入比例超過100%。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27億元、1.40億元、3.25億元和4.3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69.01%、53.21%、67.95%和103.38%。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1.53、1.97、2.06、1.11,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均值2.95、2.71、2.41、1.89。

報告期內,震有科技存貨金額分別為6301.11萬元、1.74億元、1.14億元和1.44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0.46%、36.04%、18.00%和21.11%。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1.46、0.98、1.79、1.33,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存貨週轉率均值分別為1.82、1.67、1.78、1.62。

2018年,震有科技毛利率一度下滑逾10個百分點。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別為45.29%、47.86%、44.61%、45.93%。

震有科技在招股書中披露了四起報告期內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此外,還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結的2宗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訴訟、仲裁案件:震有科技與西安恆通安泰自動化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通安泰”)訴訟;震有科技與寧夏鼎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鼎翔”)仲裁。

據財聯社報道,震有科技2018年有近半營收依賴於UTStarcom,但二者的關係還不止於銷售,儘管公司披露並不存在關聯關係。震有科技2013年收購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產品線,藉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項目,據稱還藉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網方面的一些列新技術和專利授權。

報道還稱,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長期是其第一大供應商。向UTStarcom(或下屬公司)的採購金額達到2544.21萬元、4043.56萬元、1.61億元和1.78億元。此外,震有科技的現任副總經理杜旭峯、資深產品經理張廣勝,此前均曾就職於UTStarcom下屬公司UT斯達康通訊有限公司。

招股書上會稿顯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佔年度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2.96%、69.39%和44.36%。其中,來自於UTStarcom的收入佔年度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8.23%、48.01%和7.79%,2017年和2018年收入佔比較高。

雖然震有科技報告期內對UTStarcom的銷售依賴逐漸降低,但分業務類型看,公司核心網絡系統和集中式局端系統收入的59.27%和61.13%來自UTStarcom,收入佔比在報告期內較高,且2019年公司與UTStarcom銷售收入減少仍對公司當期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中國經濟網記者向震有科技證券事務部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綜合通信系統供應商擬科創板上市

震有科技為專業從事通信網絡設備及技術解決方案的綜合通信系統供應商。公司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於通信系統領域,致力於為電信運營商、政府、電力、煤礦等多個行業的部門及企業提供通信系統設備的研發、設計和銷售,併為客户提供專業完善的定製化通信技術解決方案。

公司主營業務按產品線可分為核心網絡系統、集中式局端系統、應急指揮調度系統和技術與維保服務等。

震有科技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吳閩華。截至2020年5月5日,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吳閩華直接持有公司22.14%的股份,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此外,吳閩華還持有震有成長33.17%的份額並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系震有成長實際控制人。震有成長持有震有科技19.87%的股份,因此,吳閩華合計控制公司42.01%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吳閩華,1973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研究生學歷,畢業於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少年班、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專業。1996年至2003年,就職於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擔任部門經理;2003年至2005年,就職於尚陽科技(中國)有限公司,擔任總工程師;2007年至2011年,就職於深圳市沃其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和總經理;2006年至今,就職於震有科技,現任震有科技董事長、總經理。

震有科技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841萬股,(未考慮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佔發行後股本比例不低於25%;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5567萬股(若全額行使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佔發行後股本比例不低於25%。震有科技本次擬募集資金5.45億元,其中1.39億元用於下一代互聯網寬帶接入設備開發項目、1.97億元用於5G核心網設備開發項目、1.08億元用於應急指揮及決策分析系統開發項目、1億元用於產品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

經營性現金流連續四年為負

2019年,震有科技營業收入下滑。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84億元、2.62億元、4.79億元、4.24億元,實現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696.20萬元、3911.92萬元、6023.10萬元、6106.69萬元。

震有科技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連續四年為負。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520.32萬元、-4507.59萬元、-3884.12萬元、-5916.85萬元。

其中,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62億元、2.42億元、3.04億元、3.34億元。

研發費用持續增長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3117.80萬元、3558.20萬元、5162.86萬元和6748.52萬元。公司研發費用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6.95%、13.56%、10.78%和15.91%。

報告期內,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15.65%、14.87%、14.09%、14.29%。

最近三年,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累計佔比均值為15.12%,震有科技為13.27%。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主要由職工薪酬、材料耗用、差旅費等構成。其中,職工薪酬金額分別為2118.46萬元、2383.15萬元、3506.80萬元、4511.79萬元。

去年銷售費用率超行業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銷售費用分別為2457.02萬元、3003.46萬元、3997.48萬元和4779.06萬元。公司銷售費用佔同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3.36%、11.45%、8.35%和11.26%。

2019年,公司銷售費用率高於行業均值。報告期內,可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均值分別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銷售費用中職工薪酬和差旅費佔主要部分。其中,職工薪酬1194.07萬元、1239.42萬元、1518.80萬元、2250.87萬元;差旅費398.62萬元、449.15萬元、614.50萬元、850.99萬元。

2019年應收賬款佔比103.38%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27億元、1.40億元、3.25億元和4.3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69.01%、53.21%、67.95%和103.38%。

招股書顯示,2018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較2017年末增長較快,主要系公司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於2018年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網絡建設項目的接入網建設,該項目合同總金額為2776.64萬美元,合同金額較大,本項目終端運營商客户具有較好的信用狀況,發生壞賬的風險較低。2019年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繼續增長,主要系公司部分項目於2019年四季度確認收入年底尚未回款所致。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1.53、1.97、2.06、1.11,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均值2.95、2.71、2.41、1.89。

2019年,公司1年以內的應收賬款餘額佔比下降至61.67%。2016年至2018年,1年以內的應收賬款餘額佔比分別為78.47%、85.07%、92.56%。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期後回款金額分別為1.28億元、1.74億元、5555.12萬元,期後回款佔比分別為91.76%、53.47%、12.67%。

對於應收賬款期後回款較低的原因,公司表示,2018年末應收賬款期後回款比例為53.47%,主要系UTStarcom回款較少影響,UTStarcom回款延後主要系受終端客户BSNL業務重組影響所致。2019年應收賬款期後回款比例為12.67%,主要系受終端客户BSNL業務重組影響,以及受春節假期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影響了總體回款進度。

2018年、2019年末,如果剔除UTStarcom對公司應收賬款的影響,公司應收賬款期後回款比例分別為75.61%、15.33%。2019年末比例仍較低,主要系由於公司終端客户較多為大型電信運營商、國有央企、政府單位等,客户付款的審批流程較長,且受春節假期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審批流程又有所滯後。

2019年存貨1.44億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存貨金額分別為6301.11萬元、1.74億元、1.14億元和1.44億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0.46%、36.04%、18.00%和21.11%。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計提的跌價準備金額分別為713.12萬元、990.10萬元、1066.22萬元和1395.77萬元。

公司存貨主要為庫存商品,金額分別為4418.01萬元、1.01億元、7748.33萬元、9431.33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1.46、0.98、1.79、1.33,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存貨週轉率均值分別為1.82、1.67、1.78、1.62。

2018年毛利率下滑10個百分點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別為45.29%、47.86%、44.61%、45.93%。

公司表示,綜合毛利率變動主要是主營業務毛利率變動導致的,2018年度主營業務毛利率相比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於公司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網絡建設項目的接入網建設訂單,該訂單金額較大,產品較為成熟,其中硬件產品佔比較高,毛利率較低,導致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回升,主要原因系公司毛利率較高的核心網絡系統產品和技術與維保服務的收入佔比較2018年度有所提高,導致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有所上升。

三年內四次違規被處罰

招股書中,震有科技披露了四起在報告期內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2017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機場海關向震有科技下發深機關違字【2017】00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震有科技貨物申報型號為IAG型,實際型號為NC5200-IAG型,型號與申報不符,對公司處罰款0.5萬元。公司於2017年3月23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2017年3月16日,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濱江區大隊向震有科技下發了濱公(消)行罰決字【2017】007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震有科技2016年12月竣工的室內裝修工程未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給予公司3500元的罰款。上述罰款已於2017年3月24日繳清,經核查,該案件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018年1月3日,杭州市濱江區國家税務局向杭州分公司下發杭國簡罰【2018】88號《税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增值税(軟件服務)按期進行納税申報,對其處以600元罰款。杭州分公司於2018年1月3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2019年3月14日,國家税務總局杭州市濱江區税務局向杭州分公司下發濱税簡罰【2019】2441號《税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資金賬簿)、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技術合同)、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個人所得税(工資薪金所得)按期進行納税申報,對其處以600元罰款。杭州分公司於2019年3月14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兩起訴訟追討欠款和貨款

震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結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訴訟、仲裁案件共2宗:震有科技與恆通安泰訴訟;震有科技與寧夏鼎翔仲裁。

因恆通安泰拖欠震有科技部分合同款,震有科技於2016年3月22日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恆通安泰向震有科技支付欠款1,022,578.00元、逾期付款違約金44,880.95元(暫計至2016年3月22日)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2016年6月2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16)粵0305民初318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恆通安泰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震有科技支付貨款1,022,578元、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分段計算,均計算至恆通安泰付清貨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費7203.6元由震有科技承擔67.1元,被告恆通安泰承擔7136.5元;保全費5000元由被告恆通安泰負擔。

上述判決書生效後,因恆通安泰拒不履行,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9月1日受理了震有科技的強制執行申請,案號:(2016)粵0305執3733號;因未發現被執行人恆通安泰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經震有科技同意,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12月22日出具(2016)粵0305執3733號《執行裁定書》,終結(2016)粵0305執字第3733號案件的本次執行程序。

(2016)粵0305執3733號案件執行終結後,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申請將恆通安泰股東王紅追加為被執行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月16日出具(2017)粵0305執異1號《執行聽證通知書》,定於2017年2月15日在法院進行執行聽證。2017年2月15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對本案進行了聽證,震有科技委託代理人馬文瑞到庭參加聽證,被申請人王紅及被執行人恆通安泰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聽證。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2月20日出具(2017)粵0305執異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追加王紅為(2016)粵0305執3733號案件的被執行人;王紅在未繳足註冊資本的範圍內對震有科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震有科技依據(2016)粵0305民初3188號《民事判決書》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2日向震有科技出具《申請執行人須知》,依法受理震有科技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案號:(2017)粵0305執恢369號。2017年12月9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出具《查封財產通知書》《查證結果通知書》,劃扣恆通安泰銀行存款18,839元;輪候查封被執行人王紅名下所有的車牌號為陝AZK539、陝AXP107兩輛車,因系輪候查封,暫無法處理。因暫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震有科技在指定期限內不能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線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20日作出(2017)粵0305執恢369號之二《執行裁定書》,裁定終結(2017)粵0305執恢369號案件的本次執行程序,震有科技可在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時再次申請執行。

2019年5月9日,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出《續封暨採取限制措施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繼續對被執行人恆通安泰名下財產採取保全措施;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恆通安泰的商事登記事項作變更限制;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王紅採取限制出境措施,予以司法拘留後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震有科技與寧夏鼎翔仲裁,因被申請人寧夏鼎翔未按照合同約定供貨,震有科技於2019年2月19日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寧夏鼎翔向震有科技退還貨款675,610.22元;支付利息16,218.56元(暫計至2019年2月15日)、違約金1,111,378.81元(計算至2018年8月14日)、律師費74,200元並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就震有科技上述仲裁申請,寧夏鼎翔於2019年4月23日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出反訴請求,請求裁決震有科技向寧夏鼎翔支付違約金38,000元並承擔本訴及反訴仲裁費。2019年5月9日,深圳仲裁委員會出具(2019)深仲受字第743號《仲裁通知書》,將震有科技與寧夏鼎翔之間買賣合同糾紛反請求與仲裁申請合併審理。2019年8月1日,深圳仲裁委員會出具《開庭通知書》,定於2019年8月27日開庭審理該案。

2018近5成收入來自單一客户關係複雜

據財聯社報道,震有科技有近半營收依賴於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UTStarcom,後者是專門從事現代通信領域技術和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通信公司。

據披露,2016年至2019年1-6月,震有科技來自UTStarcom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659.29萬元、1億元、2.30億元和1318.71萬元,後者對震有科技歷年的營收貢獻比為14.46%、38.23%、48.01%和8.85%,分別位列當期第2、第1、第1、第2大客户。

換言之,震有科技2018會計年度有近5成營收來自UTStarcom。

但二者的關係還不止於銷售,儘管公司披露並不存在關聯關係。

首先是業務收購層面,震有科技2013年收購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產品線,藉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項目,據稱還藉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網方面的一些列新技術和專利授權。

其次是經營往來,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長期是其第一大供應商。報告期內,震有科技向UTStarcom(或下屬公司)的採購金額達到2544.21萬元、4043.56萬元、1.61億元和1.78億元。

再者是核心人員之間的流動。震有科技的現任副總經理杜旭峯、資深產品經理張廣勝,此前均曾就職於UTStarcom下屬公司UT斯達康通訊有限公司,分別擔任寬帶事業部部門總監和工程師。

( 編輯:張紫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