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公司部署新三板半年報披露工作:精選層公司需充分提示風險

挖貝網 7月22日消息,今日晚間,證監會發布實施5項新三板掛牌公司定期報告格式準則的同時,全國股轉公司發佈《關於做好掛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出爐各層級一般公司、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掛牌公司半年報內容與格式模板,部署新三板公司半年報披露工作,明確精選層公司需充分揭示各類風險。

(全國股轉公司發佈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半年報內容與格式模板列表)

據介紹,全國股轉公司根據新三板改革落地工作安排,對掛牌公司半年報內容與格式模板進行了調整,首次發佈了精選層公司半年報模板,並對創新層、基礎層公司半年報模板進行了修訂,三個市場層次掛牌公司半年報的披露要求較好地體現了差異化安排,契合了不同層次企業的定位和特點。

對於精選層公司,鑑於其經過公開發行,股權分散度、市場關注度等較高,在半年報披露的監管要求上總體對標上市公司。相比創新層、基礎層公司,精選層公司半年報的披露內容將更加全面和詳細。例如,要求披露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風險、特別表決權股份相關安排可能產生的風險、被調出精選層的風險等風險提示事項;披露核心競爭力變化、環境信息、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等重要經營情況;披露不同類型重大關聯交易的詳細情況;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要求額外披露比較式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表等。

對於創新層、基礎層公司,結合成本收益配比原則,適當降低披露要求,突出財務、非財務方面重要信息的披露。特別是對基礎層公司,進一步精簡了需要説明的事項。例如,就財務數據變化、訴訟、對外擔保、對外提供借款等方面的披露設置了10%的免於披露比例,在滿足投資者信息需求的基礎上,儘量降低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

在半年報披露時間安排方面,全國股轉公司已於7月1日9:00起開放半年度報告預約系統。8月31日之間掛牌的新三板公司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度報告的披露。

對於未能在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將在2020年9月第一個交易日被暫停股票交易。未能在2020年10月30日前披露半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將根據相關業務規則終止其股票掛牌。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下一步將強化信息披露一線監管力度,依託科技監管手段,深化監管協作,有效開展2020年半年報監管工作,以信息披露為抓手,督促掛牌公司規範運作,不斷提高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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