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為STO創建新生態,吸引區塊鏈企業入駐

在非洲,毛里求斯一直走推廣加密資產的前列,以擁有眾多金融服務公司而聞名。近日,毛里求斯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發佈了一個旨在確保該國證券型代幣(STO)交易系統監管明確性的監管框架,以吸引區塊鏈公司。

FSC首席執行官Dhanesswurnath Thakoor表示:

"作為我們核心戰略的一部分,FSC的目標是將毛里求斯定位為金融科技領域聲譽良好的區域中心。證券型代幣發行和證券型代幣交易系統指導説明的發佈,是毛里求斯建立開放和透明的金融科技監管制度的另一塊基石。"

想要申請許可的公司,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擁有並維持最低3,500萬盧比,約合88萬美元。只有符合這一資本維持要求,該公司才能被認為是具有信用價值的。根據新規,資本必須以法定貨幣而不是加密貨幣的形式存放在毛里求斯的一家持牌銀行。

代幣交易公司也必須始終接受毛里求斯的管理和控制。這意味着,新的交易系統將不適用於希望在毛里求斯註冊其證券代幣交易公司,而其中央管理位於國外的投資者。因此,基於税收目的,此類公司將被視為在毛里求斯的居民,根據毛里求斯的税收法律規定,它們需繳納15%的公司税。

儘管新規沒有規定未取得許可證將要面臨的處罰措施,但該國《 2005年證券法》第22 條的規定表明,未取得許可證屬於犯罪,一經定罪,將面臨不超過一百萬盧比(25,000美元)的處罰及不超過8年的監禁。

對證券型代幣交易公司的新期望

獲得許可的企業需要嚴格遵循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要求。

遵守適用於毛里求斯的《數據保護法》,包括在將個人數據發送到毛里求斯境外之前或將個人數據保留在毛里求斯境外的服務器上之前,徵求數據主體的批准。

委託註冊保管人管理其數字資產。

從毛里求斯數據保護辦公室獲取有關其IT基礎架構容量的通關證書,並且還必須證明有足夠的辦公場所。

任命一個人擔任首席技術官(“CTO”)或任何其他相關職務,並負責建立、維護和監督公司的內部網絡安全體系結構。

每天發佈交易數據,並提交給金融服務委員會審查。

由至少由3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管理,其中至少:(i)30%為獨立董事;(ii)一個人應居住在毛里求斯。因此,這給外國人提供了在毛里求斯浮動實體的機會,只要他們在實地有一名董事來監督公司的日常運營即可。

該監管框架的發佈正式將證券型代幣乃至廣義上的加密貨幣視為一種資產類別,具有非常大的進步意義。與毛里求斯類似,馬耳他、安提瓜和巴布達等島國均在不斷釋放優惠政策,吸引區塊鏈企業入駐,擁抱加密貨幣,以搶佔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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