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世行流行病債券觸發支付條件 投資者損失超1億美元

中新經緯客户端4月26日電(羅琨)隨着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在全球蔓延,流行病債券再次引發市場關注。

據中央結算公司中債研發中心吳茜近日發表報告介紹,世界銀行的流行病債券是全球唯一一隻關注流行病的巨災債券。根據artemis網站發佈的消息,自2月15日起,該債券價格隨着疫情的不斷升級開始出現下滑趨勢。據瞭解,世界銀行在2017年7月首次發行用於抗擊傳染病的債券——流行病債券,旨在向流行病應急基金(PEF)提供財務支持,募集資金的最終用途是向面臨流行病風險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

自2018年埃博拉疫情暴發開始,流行病債券層級B的平均報價就在不斷下降,並於2019年6月達到40美元低谷,隨後自8月起價格開始回升,至年底價格已經接近70美元。

2020年,隨着新冠肺炎確診及死亡人數的增加,層級B的平均報價持續下降,2月底已經接近40美元,在3月2日暴跌至5美元。層級A的報價區間也下降至75~80美元。由於一旦觸發支付條件,層級B的投資者最多會損失100%的本金,而層級A的投資者僅損失16.67%的本金,因此層級A報價的下降幅度較層級B要小得多。

上述報告指出,流行病債券屬於世界銀行的“在險資本”項目,通過債務發行便利(debt issuance facility)採用簿記建檔的方式發行,僅面向合格投資者和保險掛鈎證券(ILS)投資機構發行。該債券在性質上屬於巨災債券,所針對風險為最可能引起流行病的6種病毒。當疫情引發的死亡人數、疾病傳播的速度及地理範圍等達到預設條件時,投資者將損失一部分或全部的本金和利息,世界銀行則通過PEF向滿足條件的受災國家提供資金。是否滿足觸發條件以世界衞生組織(WHO)報告的公開數據為準。

新冠肺炎病毒屬於冠狀病毒,根據該債券的發行説明書,層級A、層級B都涉及冠狀病毒,但觸發條件和支付比例有所不同。

層級A要求疫情嚴重程度同時達到:疫情期不少於84天,至少造成2500人死亡,滾動增長病例不少於250例,增長率大於0,確診率達到最低值20%,以及疫情為區域性或全球性。當以上條件全部滿足時,該層級的投資者將損失本金的16.67%。只要有一項條件沒有滿足,該層級的本金損失為零。

層級B在疫情期、滾動增長病例、增長率、確診率、傳播地區這幾項參數上的要求與A級相同,但在死亡人數只需達到250人。當觸發層級B支付條件時,針對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本金損失比例。

隨着疫情的不斷蔓延,3月11日,世衞組織正式宣佈新冠肺炎為“大流行病”(pandemic)。3月23日,疫情期達到84天,死亡人數超過2500人,疫情達到全球性,滾動增長病例大於250例;4月9日,確診率達到20%;4月16日,增長率大於0,全部參數條件已滿足,債券觸發:層級A損失本金的16.67%,即3750萬美元,層級B損失本金的100%,即9500萬美元。

吳茜也同時在報告中提出了對我國發行流行病債券的思考與建議。

她指出,中國若發行流行病債券,當疫情發生時,債券募集資金可以用於疫情防治,不需要未來償還,這是發行該類債券的優點及價值。此外,在借鑑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需結合中國國情對以下幾點進行細緻考慮。

第一,發行成本和收益。流行病債券發行的重點和難點在於債券定價,由於債券風險溢價較高,利息支出的負擔較大,而定價過低又無法吸引投資者,因而尋找平衡點既需要專業能力,也需要操作經驗。例如,在觸發參數設計上需要慎重考慮地域條款。從新冠肺炎疫情能夠看出,中國面對問題時有擔當、有決心、有速度,採取多種措施遏制疫情蔓延。如果要設置地域條款,那麼就需要相應調低發行利率,減輕利息支出的負擔。

第二,發行主體的選擇。目前國際上巨災債券的發行主體包括三類:企業、政府、國際組織。其中,企業發行人以保險公司為主,而政府發行人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注意的是,與自然災害不同,流行病災害沒有規律,也無法預測。當政府作為發行主體時,由於地方和全國的流行病風險發生概率不同,參數設置上也應有所區別。從本次疫情的影響來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人流聚集行業所受衝擊最大,製造業、房地產等行業也受到一定的衝擊。受衝擊較大行業的企業可考慮探索發行流行病債券,以幫助自身在風險發生時渡過難關。

第三,債券的上市和轉讓。世界銀行的流行病債券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發行,在盧森堡交易所上市,並在合格機構投資者之間轉讓,由國際中央託管機構完成債券的登記、託管、結算。如果發行流行病債券,對於選擇境內發行還是境外發行,選擇人民幣定價還是美元定價,以及投資者基礎問題等,都是需要慎重思考的。(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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