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首例!藥明康德股東違規減持被罰2億元 收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
紅星資本局5月28日消息,昨日晚間,藥明康德(603259.SH;02359.HK)披露,已收到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上海瀛翊”)轉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對於上海瀛翊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轉讓股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行為,證監會責令上海瀛翊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億元的罰款。
紅星資本局此前報道,上海瀛翊曾於5月13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1年5月10日,上海瀛翊所持藥明康德股票禁售期滿後,上海瀛翊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江蘇瑞聯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陳志傑向工作人員下達了減持藥明康德的指令,上海瀛翊於2021年5月14日開始減持藥明康德,截至2021年6月8日,累計減持藥明康德合計1724.97萬股,佔總股本的0.6962%(截至2021年6月10日總股本為基礎計算),減持價格為143.49-176.88元/股,減持總金額28.94億元。(詳情:新證券法實施後首例!藥明康德股東上海瀛翊違規減持被罰2億元)
據2020年3月實施的新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或者轉讓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截至5月27日收盤,藥明康德A股收漲4.97%,報92.48元/股,總市值2734億元;H股收漲4.94%,報91.4港元/股,總市值2702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