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關於春節期間防範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財經

春節是親朋好友團圓相聚的時光,部分違法犯罪分子卻打着高利息、高回報、低風險的幌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濰坊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選擇正規金融機構投資理財,不要被小恩小惠迷惑,自覺抵制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一、謹防打着“國資”“上市”等旗號的非法集資。當前疫情防控、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不法企業利用參與政府項目、PPP項目、國資背景進行宣傳,或者打着政府平台公司的名義進行“定向融資”,以投資理財、投資入股等名義,混淆公眾視線,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二、謹防以互聯網金融、私募基金、虛擬數字貨幣、區塊鏈等名義的非法集資。一些不法企業往往虛構響應國家政策、支持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的騙局,編造虛假項目,誘騙羣眾“抓住時機,早投資早受益”,達到非法集資的目的。

三、謹防“消費返現”“消費多少返還多少”等名義的非法集資。這些機構並無實際盈利能力,往往利用新投資者的錢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一旦沒有新投資者加入,資金鍊必然斷裂。

四、謹防打着“養老”名義、養生保健、旅遊服務等名義的非法集資。在人口老齡化日趨加劇的背景下,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養老安居和投資保值的心理,以養老項目或健康養生項目為誘餌,通過給老人送米麪油、組織老人旅遊等方式騙取老人的信任,然後通過虛假宣傳、誇大收益的方式引誘老人投資。

五、謹防發售“原始股”名義的非法集資。不法分子以發售原始股權為名向投資人虛構上市回報,給投資人“講故事”“畫大餅”,誘騙投資人進行投資。事實上,發售股票有着嚴格的法律規定,公司上市需要經過監管部門層層審批,對這種動輒配股上市的説法需引起足夠警惕。

六、謹防“農民合作社”等農業領域的非法集資。不法分子利用“農民合作社”等農業經營主體的形式,打着國家扶持、響應政策的幌子,抓住農民淳樸、缺乏金融常識的特點,把服務站設在鄉鎮、村落,非法吸收農民資金。

七、謹防以投資書畫古董、收藏工藝品等名義的非法集資。不法分子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承諾約定時間內高價回購收藏品,引誘投資者購買,然後捲款跑路。

八、警惕不法機構對營業執照的誇大宣傳。不法分子對外宣稱有政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列明投資管理、投資諮詢等,以此表明具備相關資質,誘騙投資人投資。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吸收資金等金融業務必須經過金融監管部門核發許可證,僅有營業執照不得從事金融業務。

九、警惕包裝高大上的空殼公司。不法分子設立多家空殼公司,租用核心商業區高檔商務樓,形成所謂的集團公司,通過網絡、媒體甚至明星代言等方式進行宣傳,營造“高大上”的假象,最終目的就是以資產管理、投資等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十、警惕親朋好友關於高利息、低風險理財產品的推薦。不法分子向投資人許諾高額提成,鼓勵投資人吸引親朋好友、鄰里同事等進行投資,將投資人轉化為業務員,不少親友往往礙於情面進行投資,一旦發生損失,友情、親情也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