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財經網
6月7日,泰禾集團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將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年報問詢函回覆。
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報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就相關事項作出書面説明,並在2021年6月7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報問詢函後,公司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及協調中介機構共同對年報問詢函中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核查與回覆。鑑於年報問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較大,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回覆工作。為保證年報問詢函回覆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年報問詢函回覆。
泰禾集團表示,公司將協調各方加快進度,儘快完成回覆工作,及時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