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是個炒股新手,有一天其在微博上發現,身為財經大V的“美女”博主乙,不僅一直在網上發佈炒股盈利的消息,還説加會員可以帶着一起炒股。甲與乙互加微信後,乙便要求甲事先支付“會員費”,才能帶其投資炒股。
甲先後通過微信轉賬4000元成為VIP會員,果然在乙推薦的幾隻股票上賺了2萬元,甲便對這位“炒股大師”深信不疑。
緊接着乙便告訴甲,如果想要獲得更大的收益,可以將資金直接交給乙代為投資操作,盈利後三七分成。基於之前的收益,又想着“坐等掙錢”的好事,甲分兩次轉了5萬元人民幣給對方用於炒股。然而這次乙再也沒有跟甲説過投資盈利情況。不久,在甲的一再追問下,乙才告訴其錢已虧光。但當甲要求看虧損的交易情況時,對方又稱系統更新,信息都沒了。甲此時才發覺受騙上當,向警方報了案。
不久,犯罪嫌疑人乙被抓獲,但令人意外的是所謂的“財經美女博主”竟是一名男子。乙到案後交代,其通過在微博上公開發布股票的消息和點評,把自己裝扮成資深分析師。同時為了吸引更多人的注意,乙還把微博認證成女性,微博頭像也設為美女照片。事實上,乙盯上的不止區區幾千元的“學費”,而是被害人的投資本金。當被害人轉錢到其微信後,乙便立即把錢用於償付自己的網貸。該案中,經檢察機關起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乙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説法】本案中,乙在微博上公開發布股票信息,推薦股票,並通過微信等方式面向他人非法從事股票諮詢業務。其間,乙冒充女性,向被害人虛構其可以推薦股票,代人操作股票盈利的事實,騙取甲的信任並要求甲支付推薦股票的會員費、學費及代為炒股資金,這些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檢察官提醒投資者,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必須經過依法批准才能實施。以營利為目的在網絡上公開薦股,本身就屬於非法經營。不僅如此,很多詐騙分子利用了投資者急於通過股市掙錢的心理在社交平台上散佈信息,實施詐騙犯罪。看到網上所謂的“薦股”信息,投資者應堅決不聽不信,不要把“大師”的話當作金玉良言,更不能輕易把資金直接交給他人代為炒股。投資人必須擦亮眼睛,若要尋求諮詢,應當向持牌的正規投資諮詢機構進行諮詢,決不能輕信網絡所謂的“專家”。
(本報記者張璁整理)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