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譚謨曉)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為適應車險綜合改革要求,提升交強險保障水平,銀保監會近日發佈了《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係數的公告》。
車險綜合改革將於9月19日正式實施。此次改革從保護消費者權益出發,通過對價格、保障、服務、機制等多方面的改革,為消費者提供實惠和便利。
公告顯示,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相比原來責任限額,除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不變外,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均有較大提高。
公告明確,全國各地區交強險費率浮動係數方案由原來的1類細分為5類,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對未發生賠付車主的費率由最高優惠30%擴大到50%。
公告還明確,9月19日零時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強險保單均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