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上市公司改聘審計機構亂象,監管正出手極力堵漏。
據瞭解,新《證券法》實施後,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不再需要持有許可證。部分瀕臨暫停上市的公司近期改聘審計機構,選擇此前不具備證券資格的“迷你”會計所,註冊會計師不到10人。有市場人士表示,不排除有小型會計所風格激進,願意承接高風險業務;要警惕這類會計所的獨立性,不排除會“放水”。
4月21日財政部會計司明確表示,針對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審批後,部分事務所新承接證券服務業務,財政部門將組織力量按照財政部第97號令的要求進行對照檢查,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採取責令整改等措施,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
同時,從財政部表態可看出,會計所承接上市公司審計業務並非“零門檻”,“應當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形式”;“不得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
迷你型會計所亮相
3月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中提到會計師事務所取消證券業務資格限制,以後所有會計所均可公平競爭證券市場的相關審計業務。這對不少會計所而言是一次機會,也是一場考驗。
近期兩家上市公司改聘審計機構受到市場關注,主要因為聘請的新會計所此前都沒有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註冊會計師人數很少,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及風險準備金規模較小,這令業內懷疑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
其中,*ST新億3月26日計劃聘任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這家會計師事務所資料顯示,全所從業人員12人;3名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人數剛好是成立一家會計所的最低人數要求;總資產68萬,淨資產12萬。
堂堂會計所購買了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根據《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第九條,“從事上市公司等高風險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累計賠償限額不低於100萬元與合夥人人數的乘積以及5000萬元的較高者”。堂堂會計所的累積賠償限額遠低於該要求。這家迷你型審計機構在A股資本市場亮相後,其審計能力就受到市場質疑。上交所非常關注,連續發出兩份問詢函,要求充分論證堂堂會計所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
類似情況還有神霧環保。該公司4月14日計劃聘任北京藍宇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2019年度審計機構。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藍宇截至2019年末員工人數22人,其中註冊會計師7名,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註冊會計師3人。北京藍宇會計所已購買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累計職業風險準備金累計437.6萬元。同樣離前述《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要求相距較遠。
深交所在第一次發出關注函時,就要求北京藍宇結合自家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過往審計業務開展情況、上市公司所在行業的審計業務經驗、專業人員配備等因素,説明是否具備承接公司年審業務的專業勝任能力,是否已按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4月20日,深交所發出第二份關注函,以《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為依據,稱“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形式”,要求北京藍宇核實是否滿足相關證券服務業務執業條件。公開資料顯示,北京藍宇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
警惕上市公司保殼衝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家上市公司具有共同特徵——瀕臨退市。“能否順利出具2019年年報”以及“2019年財報是否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兩個因素,決定兩家公司命運的關鍵。
神霧環保4月20日發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性公告,稱2018年已經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若2019年度報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將被暫停上市。
另外,該公司截至目前還沒有正式聘請2019年度審計機構,如果被暫停上市後的一個月內未能披露相關年報,可能被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新億在3月也發出類似的風險提示公告。
深圳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分析表示,上市公司保殼動機能理解,必然會盡最大努力保住上市地位。“小所可能大膽一些,敢接業務,不排除有些小所敢配合上市公司。但現在監管很嚴了,一旦發現問題,就會找會計所溝通。”
更有市場人士擔憂,新《證券法》實施後,這類沒有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的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被瀕臨退市的上市公司“收買”,以達到保殼目的。
監管層也注意到這點。深交所在問詢神霧環保時,就犀利提問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購買審計意見的情形”,要求補充説明聘任無證券服務業務經驗審計機構的原因。
承接上市公司審計並非零門檻
對於上市公司改聘審計機構亂象,繼交易所問詢以後,財政部會計司在4月21日明確表態。
針對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審批後,部分事務所新承接證券服務業務,財政部明確表示,將組織力量按照財政部第97號令的要求進行對照檢查,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採取責令整改等措施,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
根據財政部就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有關情況答記者問,小型會計師事務所承接上市公司審計業務並非零門檻:
《註冊會計師法》規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符合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範圍”。財政部第97號令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和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關係公眾利益的其他特定業務,應當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形式”
財政部第97號令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
對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問題,財政部表示,按照新《證券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目前,財政部門正在聯合有關部門制訂有關備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