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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關於董事辭職暨補選非獨立董事的公告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財經

  證券代碼:300389 證券簡稱:艾比森 公告編碼:2020-058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董事辭職暨補選非獨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於董事辭職的情況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非獨立董事 Jihong Sanderson(吳霽虹)女士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公司在中 國 市 場 開 拓 業 務 , 部 分 行 業 對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國 籍 有 相 關 要 求 , JihongSanderson(吳霽虹)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職務。公司董事會對 Jihong Sanderson(吳霽虹)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Jihong Sanderson(吳霽虹)女士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其辭職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人數低於法定最低人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hong Sanderson(吳霽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Jihong Sanderson(吳霽虹)女士的董事職務原定任期為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2022 年 12 月 16 日。

  二、關於補選董事的情況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公司非獨立董事的議案》,經公司股東提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公司董事會同意補選羅豔君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簡歷詳見附件),並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本議案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實行累積投票制。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公司本次補選董事事項完成後,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6 月 23 日附件:羅豔君女士的簡歷

  羅豔君女士:女,197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同濟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湖南師範大學公共關係專業。2007 年 12 月入職本公司,先後擔任非洲市場總監、亞非拉總監、亞太業務區總監、亞太業務二區總經理等職務。現任公司副總經理、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羅豔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2,321 股,佔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户股數後公司總股本的 0.11%。除在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會擔任副理事長之外,羅豔君女士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公司其他關聯方單位任職。羅豔君女士與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規定要求的任職資格。未發生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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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小浪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