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6日訊(記者曾金華)12月16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聚焦主業、壓縮層級等相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出,國有金融機構要突出主業,迴歸本業,“清理門户”,規範各層級子公司管理,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經營。
《通知》要求,國有金融機構對所屬各級子公司的出資應當依法合規,資金來源應當為真實自有資金。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受託管理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進行資產評估。
國有金融機構及其所屬各級子公司之間不得進行虛假注資、循環注資,一般不得通過股權質押進行融資。除財務投資外,國有金融機構所屬各級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權,國有金融機構所屬各級子公司之間不得交叉持股。
同時,《通知》強調,國有金融機構應當明晰發展戰略,按照突出主業、做精專業、內部分業的要求,審慎有序開展金融綜合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