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業態不能“大到管不了”
交通運輸新業態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更不是“叢林世界”。不能以為“大而不能倒、大了管不了”。近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的這番表述引發了人們對交通領域反壟斷的關注。
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明確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以網約車為代表的交通運輸新業態是近年來伴隨數字經濟和互聯網技術發展出現的新事物。抱着鼓勵創新的態度,我國出台了全球首個國家層面網約車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則規範,支持相關平台、企業創新發展。
在政策的支持鼓勵下,交通運輸新業態蓬勃發展,為運輸服務市場帶來了新活力,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選擇,其自身也獲得了良好發展。目前,已有210餘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獲得經營許可,日均訂單量在2100萬單左右;共享單車投放車輛達到1945萬輛,日均訂單量超過4570萬單;共享汽車投放車輛超過20萬輛,開通運營城市180多個。
然而,隨着平台的不斷增大,用户不斷增多,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有的平台公司通過大規模補貼擠壓中小企業,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有的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通過大數據殺熟等手段侵害消費者利益;還有的挪用用户押金,帶來了金融風險和社會問題。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就提出要通過反壟斷監管維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有序競爭,推動資源配置優化、技術進步、效率提升。
正如交通運輸部發言人所講,交通運輸新業態只有依法依規,才能消除風險,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對於企業尤其是頭部平台企業來講,要加強自律,公平競爭,在經營過程中要做創新發展的表率,用資本、技術優勢不斷做好服務、挖掘需求,做守法合規的楷模。
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發揮作用,加強對行業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着力預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此外,還要進一步分析研判,健全法規制度,探索綜合運用數字監管、信用監管、協同監管、社會監管等方式,推進行業管理能力水平的提升,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當然,新業態有其自身優勢,已深度融合到羣眾生活中。交通主管部門在嚴監管的同時,也要培育更多更有活力的新興市場主體,擴大交通運輸新業態優質服務供給。(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