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科(000727.SZ)向深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董事會認為,根據《關於發佈的通知》(深證上〔2020〕1294號),公司2020年度經營情況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3.1條的規定、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暫停上市標準,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13.3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請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13.2.11條規定,公司於2021年3月15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