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頻遭“內鬼”撬單騙津貼 背後犯罪團伙落網

  保險公司頻遭“內鬼”撬單騙津貼,辦案人員經深入調查牽出背後的犯罪團伙——

  揭秘“保險黑產團伙”的“生意經”

  蘇雙麗 葉子祥

  大量投保人在“保險黑產團伙”的誘導下非正常退保,不僅造成保險公司鉅額財產、投保人正當權益受損,甚至嚴重影響保險行業營商環境。

  自去年底以來,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陸續受理此類“保險黑產團伙”犯罪案件15件61人,累計涉案金額約600萬元。

  涉案人員包括前保險從業人員、社會閒散人員、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和內勤人員等。

  9月28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開庭審理徐某乙職務侵佔案,法庭上,徐某乙對自己在擔任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業務負責人期間,指使業務主任張某某等人,採用掛單方式造成保險公司多給予保險代理新人的獎勵共計184萬元,從中獲利30餘萬元等行為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認罰。最終,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9萬元。

  而在此前三個月,6月15日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肖某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分別並處罰金2.5萬元至6000元不等。28日,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徐某甲、朱某某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尚未判決。

  撬單

  讓客户拒繳老保單、購買新保單

  自2020年8月起,公安機關陸續受理多起詐騙報案。報案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在督查中發現有社會人員冒充該公司保險代理人在外省市實施異地展業、非法“撬單”,最後還將新保單掛在該公司上海分公司部分保險代理人名下,從而騙取保險公司佣金,造成保險公司巨大經濟損失。

  受案後,公安機關順藤摸瓜,迅速查明涉案“保險黑產團伙”的組織構架、人員分佈及涉案情況,並於2020年10月至11月抓獲涉案“保險黑產團伙”首要分子徐某甲、朱某某,其他部分黑產人員及保險公司“內鬼”張某某。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發現這些涉案保單全是真保單。這種情況下,能否認定為詐騙犯罪?為了準確把握案件定性,公安機關主動邀請靜安區檢察院提前介入。

  靜安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劉伯嵩等人在分管副檢察長呂顥的帶領下組成了辦案組。2020年11月初,辦案組會同公安機關多次聽取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發現該案系“保險黑產團伙”首要分子徐某甲、朱某某等人從該保險公司的關聯公司離職後,糾集社會閒散人員組成“保險黑產團伙”,冒充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銷售保單,為避免被投保人舉報或被保險公司督查發現,徐某甲等人在廣東、湖北、浙江等外省展業,以售後回訪、贈送防疫物資、講解老保單等為藉口,主動上門拜訪客户,並以內部舉行保單升級活動等話術讓客户拒繳老保單、購買新保單,成功“撬單”。隨後,“保險黑產團伙”勾結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將新保單掛在保險公司其他保險代理人名下,並通過其他保險代理人收取保險公司佣金獎勵後予以瓜分。

  這些人都不是保險公司員工,他們是如何獲得投保人信息的?既然是真保單,為何要“掛單”?

  檢察官與民警重新梳理案情,發現這些人在拜訪客户時用的是自己的名字,但在簽訂保單時用的是別人的名字。保險公司對這些被使用名字的保險代理人進行核查後,發現他們無一例外都是保險公司入職一年以內的保險代理新人,且在“有心人”的安排下,將賬號借給了對他們負有管理職責的張某某等中層管理人員,而張某某等人又與徐某甲等人相互勾結,所以他們才能用這些保險代理新人賬號生成新的保單並提取佣金。

  原來在保險公司內部,為了激勵新人通常會給予保險代理新人更多佣金獎勵。據介紹,將同樣的保單銷售業績掛在這些保險代理新人名下,最高可拿到保險代理老人佣金的1.5至1.6倍,涉案人員再對這部分佣金進行瓜分,賺取超額利益。而對於投保人來説,老保單一旦退保,在保險等待期出險,便得不到理賠。

  勾結

  裏應外合騙保險公司新人津貼

  2020年12月,公安機關以徐某甲、朱某某、張某某等人涉嫌職務侵佔罪將案件提請靜安區檢察院批捕。辦案組認為,提前介入階段雖然有了大致判斷,但準確定性是此案辦理的前提,也將為後續偵查指明方向。

  辦案組重新梳理了案情。從整體上看,徐某甲、朱某某等人與保險公司的張某某等中層管理人員內外勾結,前者要求後者利用其管理保險代理新人的職責,讓保險代理新人將賬號給予“保險黑產團隊”“掛單”使用,以此獲得保險公司給予保險代理新人的超額佣金。對張某某等中層管理人員來説,他們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將保單掛在保險代理新人名下,讓公司多支付新人佣金,從這個角度來説,認定張某某系職務侵佔行為更為妥當。

  但職務侵佔的金額該如何認定?辦案組在綜合考慮犯罪定性和具體事實基礎上決定採納“新人特殊津貼認定説”,即將他們把保單掛在保險代理新人名下從而獲取的新人訓練津貼、管理人員管理津貼的金額認定為職務侵佔金額。因為保險公司出台這兩項津貼的本意就是為了獎勵保險代理人團隊發展新人、鼓勵新人多做保單而額外設置的,結果卻被“保險黑產團伙”和公司“內鬼”利用,非法牟取公司發放的新人特殊津貼。檢察機關最終請司法審計機構重新對涉案人員各自涉及的犯罪金額進行了審計。

  根據審計意見,張某某犯罪金額為18萬元,構成職務侵佔罪。但“黑產團伙”主犯及其他成員系社會閒散人員並無職務身份,能否認定他們為職務侵佔罪的共犯?辦案組調閲了既往案例、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後認為,根據共犯原理,犯罪團伙中利用其中一方的職務便利實施的犯罪行為,即使沒有職務身份的人員也能認定為職務侵佔罪的共犯。根據徐某甲、朱某某的作用,兩人應對團伙侵佔全部金額負責,其他人員對各自涉及金額分別負責。

  2020年12月,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徐某甲、朱某某、張某某等人批准逮捕。審查批捕過程中,辦案組還注意到朱某某提到為了精準“撬單”,其曾向保險公司已離職員工買了不少客户信息,這個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徐某甲等人是否也牽涉其中,辦案組在補充偵查提綱裏一一列明瞭補偵方向。

  沒過多久,另一事實浮出水面。朱某某在2020年3月至5月經人牽線搭橋,向保險公司已離職員工集中購買了一批包含保單號、險種、保單金額、客户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內容的保險交易信息,後上述信息被直接交予黑產人員用於赴廣東中山、珠海等地實施精準“撬單”;此外,徐某甲從其他渠道獲得保單號之後,將保單號交給保險公司內勤人員肖某某等人,由肖某某等人以50元一條的價格幫忙查詢詳細保險交易信息,再將該保單信息交給相應人員用於“撬單”。肖某某等人隨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調研

  發現掛單現象多發

  “黑產團伙”和被抓的保險公司“內鬼”涉嫌的罪名確定了,但辦案組在審查過程中還發現,涉嫌這兩項罪名的還有不少人未到案。比如明知“黑產團伙”騙取超額保險代理新人佣金,仍積極參與分贓且涉案金額已達犯罪標準的部分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尚未到案的其他“黑產團伙”成員,以及保險公司出售客户信息給“黑產團伙”的工作人員等,他們也涉嫌犯罪。

  辦案組經細緻補充偵查、完善證據工作後,對公安機關未報請批捕的12人分別以涉嫌職務侵佔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捕、追訴,其中包括1名侵佔涉案公司184萬元的主犯徐某乙。7月9日,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徐某乙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辦案組注意到多名犯罪嫌疑人多次提及“掛單”現象在行業內較多見,於是決定對保險行業進行實地調研。自今年1月起,辦案組先後走訪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相關監管部門等,認真聽取7家知名壽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代表的意見。通過調研發現,上海浦東、奉賢等地也存在“保險黑產團伙”以先虛假投保、後惡意退保的方式騙取佣金的案件。據7家知名壽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粗略統計,僅在2020年期間因非正常退保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1.02億元。

  辦案組根據調研情況,撰寫了《關於保險行業保單銷售黑色產業鏈涉嫌犯罪的調研報告》,詳細梳理案件特點,深入剖析保險行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報送上海市檢察院,抄送市保險同業公會、相關監管部門等,引發關注。

  建議

  提升行業合規經營

  “保險黑產團伙”系列案,不僅嚴重影響了涉案保險公司的利益,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整個保險行業的營商環境。作為司法機關,如何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辦案組在前期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在審查起訴期間分別向市保險同業公會、涉案保險公司制發《檢察建議書》,並進行公開宣告,同時抄送市監管部門。一方面,建議涉案保險公司落實投保人信息管理、身份核實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身份、業績審核;強化保險業務賬號管理;規範投訴退保件處理;加大從業人員法治教育力度。另一方面,建議市保險同業公會建立“保險黑產黑名單”制度及案件信息互通機制,實現全行業信息共享與風險提示,推動行業共治;組織保險機構自查自糾,實現行業合規經營;加大對外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保險黑產”危害性的認識,促進羣防羣治。與此同時,辦案組還會同市保險同業公會、相關保險企業對保險從業人員開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險欺詐等系列普法講座。

  檢察建議制發後,兩家單位高度重視並迅速行動,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改進。兩家單位還主動到靜安區檢察院送達檢察建議書回覆,並贈送了錦旗以示感謝。

  要想真正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打擊“保險黑產”犯罪、加大普法宣傳固然重要,而提升行業合規經營才是源頭一環,僅僅依靠檢察機關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

  為此,靜安區檢察院主動將工作向縱深推進。6月,該院在上海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指導下,草擬了《關於辦理涉“保險黑產”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詳細歸納了“保險黑產”犯罪的常見類型、犯罪手法以及涉嫌不同罪名的辦案指引及證據標準等;同時還草擬了《關於加強配合協作、共同打擊和防範保險行業黑色產業犯罪的實施意見》,希望在市級層面構建由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配合協作機制,深化行業治理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銜接,通過對“保險黑產”的精準打擊、有效預防,協力推動源頭治理,為保險行業健康平穩發展保駕護航。前不久該案獲評上海檢察機關落實“三號檢察建議”優秀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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