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企查查信息顯示,內蒙古興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興業礦業”)被法院下發限制消費令。
6月1日下午,興業礦業就被法院下發限消令一事回覆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預計近期將取得良性的處理結果;該案件執行標的佔公司淨資產的比例僅0.51%,公司將通過談判、和解等措施妥善解決上述糾紛,不會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位於內蒙古赤峯市的興業礦業,據介紹是一家以金屬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為主的大型礦業公司。興業礦業由興業集團持股30.27%,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赤峯首富吉興業。
2019年2月,興業礦業重要子公司銀漫礦業發生重大運輸安全事故,隨即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這一事項給興業礦業及興業集團帶來打擊。2019年下半年,法院裁定受理興業集團破產重整。
貝殼財經記者關注到,興業集團重整進展並不順遂。自今年1月獲法院裁定延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後,興業集團於4月下旬再次向法院申請寬限重整計劃制定期限。
上市公司層面,銀漫礦業於2020年7月整改通過驗收,並在其後恢復生產。時隔數月後的2021年2月,因收到西烏旗應急局下發通知,銀漫礦業自行停產,全面開展自查。
5月末,興業礦業通過投資者互動平台表示,銀漫礦業採區已完成採礦隊伍招標工作,目前正在履行備案手續,根據進度,預計六月上旬復工。
此外,興業礦業還於5月下旬公告稱,銀漫礦業部分礦體檢測出金元素,後續需根據工作進度安排地表鑽或者坑內鑽,在重點礦脈進行驗證基礎上,兼顧全區探礦工作,探礦增儲工作需要較長的時間週期。
興業礦業被下發限消令 銀漫礦業再度停產後預計本月上旬復工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5月27日作出(2021)粵0112執4216號限制消費令。該則限消令顯示,法院於2021年4月16日立案執行申請人羅莉莉、廖笑笑申請執行興業礦業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興業礦業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對興業礦業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興業礦業及興業礦業法定代表人吉興業不得實施規定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6月1日下午,興業礦業就上述事項回覆貝殼財經記者表示,公司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涉及的(2021)粵0112執4216號案件涉及一項經濟糾紛,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預計近期將取得良性的處理結果。
興業礦業表示,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為51.56億元,上述案件的執行標的僅為2618.70萬元,佔公司淨資產的比例僅0.51%,公司將通過談判、和解等措施妥善解決上述糾紛,不會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位於內蒙古赤峯市的興業礦業據介紹是一家以金屬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為主的大型礦業公司。興業礦業由興業集團持股30.27%,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赤峯首富吉興業。
2019年2月,興業礦業全資子公司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銀漫礦業”)發生重大運輸安全事故。銀漫礦業隨即收到西烏珠穆沁旗應急管理局下發的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西)安監非煤現決(2019)1號】,責令銀漫礦業停產停業整頓。
銀漫礦業為興業礦業的重要子公司與營收來源。據此前公告披露,銀漫礦業主營銀、錫、銅等有色金屬採選、銷售,生產規模為165萬噸/年,2018年1-9月份銀漫礦業實現營業收入9.25億元,佔興業礦業營業收入總額的51.85%,實現淨利潤3.98億元,佔興業礦業當期淨利潤總額的70.12%。
受銀漫礦業停產影響,興業礦業業績一度大幅下滑。
2019年度,興業礦業實現營業收入8.74億元,歸母淨利潤為1.02億元。值得注意的是,興業礦業2019年通過出售三家子公司獲得約2.31億元利潤,興業礦業的扣非後歸母淨利潤仍為負。
2020年度,興業礦業實現營業收入9.40億元,較上年同期微增;歸母淨利潤為-1.84億元,
興業礦業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銀漫礦業“2•23”安全事故等因素影響,公司主要生產子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開工率不足,未能實現滿負荷生產,公司主營礦產品的產銷量較以前年度同比下降,導致公司經營業績下降。
2020年7月,銀漫礦業整改通過專家組驗收,並在其後恢復生產。時隔數月後的2021年2月3日,因收到西烏旗應急局下發的《關於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從速開展自查的通知》,銀漫礦業自行停產,全面開展自查。銀漫礦業採區整改於4月中旬開始,選礦廠於5月復產。
5月末,興業礦業通過投資者互動平台表示,銀漫礦業採區已完成採礦隊伍招標工作,目前正在履行備案手續,根據進度,預計六月上旬復工。
5月下旬,興業礦業公告稱,銀漫礦業部分礦體檢測出金元素,後續需根據工作進度安排地表鑽或者坑內鑽,在重點礦脈進行驗證基礎上,兼顧全區探礦工作,探礦增儲工作需要較長的時間週期。
今年一季度,興業礦業實現業績回升,報告期內實現營收5.86億元,同比增長1687.83%;歸母淨利潤為1.09億元,扭虧為盈。興業礦業表示,今年一季度業績增長系受公司主營產品產銷量同比大幅增加所致,而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及各子公司復工時間延遲。
興業集團重整進展緩慢 重整計劃提交再度延後
作為興業礦業控股股東的興業集團是以有色金屬、黑金屬、稀有金屬及非金屬資源開發為主,集地質勘查、採礦、選礦、冶煉、化工、賓館旅遊等於一體多元化的大型集團企業,始建於1991年,目前集團共有全資及控股子公司20家,在職員工3000餘人。2011年,興業集團部分資產實現借殼上市,並將上市公司名稱變更為興業礦業。
作為興業集團創始人,吉興業出生於1959年12月,高中學歷。2018年的胡潤百富榜上,吉興業以45億人民幣財富排名第902位,被稱為赤峯首富。
2019年,興業集團債務危機爆發,並最終走向破產重整。貝殼財經記者關注到,興業集團重整進展並不順遂。
4月下旬, 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自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赤峯玉龍國賓館有限公司、西烏珠穆沁旗布敦銀根礦業有限公司實質合併重整之日起三個月不計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期限。
貝殼財經記者獲悉,興業集團等原先向法院申請重整計劃制定期限寬限時間為六個月,表示因疫情影響導致招募投資人以及與主要債權人協商受阻、開展盡職調查緩慢等。
法院認為,雖然重整工作確實受到疫情影響,但受影響程度達不到需用六個月彌補的程度,故為了確保債務人有充足的時間開展重整計劃制定工作,確保重整成功,作出前述寬限三個月的裁定。
這已是興業集團重整計劃再度延後。
2019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赤峯宇邦礦業有限公司以興業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提出對興業集團進行重整的申請。
法院在裁定書中表示,興業集團已經資不抵債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破產清算狀態下償債能力較低,但興業集團的核心優質資產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興業礦業股份和西烏珠穆沁旗布敦銀根礦業有限公司股權,興業礦業整體經營情況良好,主力礦山具備較強的營業的盈利能力和行業競爭力。
2020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興業集團與其全資子公司赤峯玉龍國賓館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西烏珠穆沁旗布敦銀根礦業有限公司適用實質合併重整方式進行審理。2020年12月,興業集團等三家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表決通過了《債務會議案》與《財產管理方案》。
今年1月,興業集團等三家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請,稱無法在法院裁定重整之日的六個月內按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法院隨後將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22日。
今年3月,興業礦業就興業集團重整進展披露稱,根據興業集團目前資產及財務狀況,興業集團擬引入投資人以緩解資金壓力,為興業集團重整提供支持。興業集團已與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及恆泰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簽署了《投資框架協議》,至此,本次重整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6月1日,興業礦業回覆貝殼財經記者表示,據公司瞭解,公司控股股東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有序地推進,目前正在開展重整方案的制定工作,尚未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朱玥怡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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