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柏榮集團控股(08316)發佈公告,於2020年11月13日,該公司接獲貸方於2020年11月12日針對本公司向高等法院提交的呈請,以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要求高等法院頒令本公司清盤,原因為本公司未能支付本公司與貸方於2020年7月28日訂立的貸款協議項下有關本金額為500萬港元,每月利率為2.5%的貸款的未償還款項。
於2020年12月14日,公司與貸方訂立和解協議,作為貸方同意撤銷呈請的代價,本公司將向貸方支付或促使支付總金額569.33萬港元(和解金額),以就呈請達成全面及最終和解。
於2020年12月14日,公司已促使向貸方支付和解金額,有關款項以全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由行先生全資實益擁有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一項一年期不計息無抵押貸款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