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保管機構東盟秘書處發佈通知,宣佈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等六個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日本、新西蘭和澳大利亞四個非東盟成員國已經向東盟秘書長提交核准書,這樣,協定生效的門檻已經達到,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對上述十國生效。我們預計其他RCEP成員也會陸續完成相關手續,最終使得RCEP在15國成員範圍內全面實施。
RCEP將使得中國與其他成員的經貿聯繫更密切
在RCEP協議下,中國和日本之間首次形成自由貿易安排。中國從日本進口的產品,有的是立刻降為零關税,例如音箱,第一年就從10%的關税降為零關税。有的是逐年降税,電烤箱、電磁爐、電飯鍋等從15%的關税逐年降低,經過十年降為零關税。中國最終對日本將有86%的税號實現零關税,與此同時日本對中國將有88%的税號實現零關税,包括日本視為敏感領域的一些農產品。在農產品領域,日本將開放大約65%的税目產品。這些開放舉措不僅使得中日之間的經貿聯繫更為密切,對中日韓自貿區談判也會產生一定推動作用。
RCEP協議實現了在15國範圍內的原產地區域累積制度。一個RCEP的產品生產國如果使用原產於其他RCEP成員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該生產國可以將這些原材料和零部件累積計算視為原產於這個生產國。這使得企業更加容易獲得RCEP優惠關税,區域內國家為了獲得零關税待遇也會更加傾向加強區域內價值鏈合作,把更多的生產環節佈局在區域內,這有利於RCEP區域價值鏈的整合和優化。
RCEP是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人口是CPTPP的四倍多,經濟體量是目前CPTPP的將近兩倍。而在RCEP中,中國的經濟體量大體佔58%。可以説,RCEP的生效有助於亞洲地區以中國為中心的區域價值鏈體系更有效率,更加穩固。RCEP地區將繼續是世界上經濟增長速度最快的區域,拉動世界經濟重心繼續東移。對世界經濟的疫後復甦具有積極意義。
RCEP是中國推動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的重要里程碑
“十四五”規劃指出:“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已經成為我國實行制度型開放的重要抓手。為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我們應該大力推動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
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的實施需要我們搭建更多的自貿關係,提升自貿安排的水平,增強自貿協定的效果。RCEP是中國參與建設的第一個對全球格局有影響的大型自貿區,是中國推動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的重要里程碑。RCEP的規則體系既是高標準的,同時也反映了區域內不同發展階段國家的訴求,具有很強的包容性。
RCEP本身也將不斷提升。一方面,協議中有很多內容還將繼續升級,例如在原產地規則、負面清單等方面,協議規定在一定時期後,各國還將做出更高水平的安排。另一方面,RCEP的成員範圍有可能進一步擴大。15國成員仍然歡迎參加過談判的印度隨時加入。而且,協議生效18個月之後,將會開放供任何國家或者單獨關税領土申請加入。
在落實好RCEP的同時,中國已經正式提出了申請,希望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可以説,落實RCEP將為中國參加更高水平的經貿協定奠定基礎。
讓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成為制度型開放的重要抓手
在RCEP協議下,中國第一次對外承諾了投資負面清單。雖然其中服務貿易和服務業投資的負面清單還需在協議生效後六年內談判完成,非服務業投資的負面清單已經談判確定了。RCEP負面清單的範圍比我們現有的作為國內監管工具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更廣,不僅僅針對外資股權限制和高管資格限制,而且涉及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業績要求等很多內容。這有助於解決對外資“大門開了,小門沒開”的問題,能夠推動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RCEP的簽訂和我國申請加入(CPTPP)對我國的改革開放具有全局性的影響。我國現在實施的自由貿易區協定也面臨升級,世貿組織改革的部分議題也可能將有所推進。在此背景下,我國需要實施更高標準的國際經貿新規則。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既面臨着先行先試的艱鉅任務,也迎來了通過實施國際經貿新規則,推動自貿區港建設進入新階段的重大機遇。
RCEP與CPTPP都涉及到國際貿易與投資領域方方面面的政策。國際經貿新規則不僅涵蓋邊境開放措施,而且深入到邊境後措施,對國內規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CEP生效後雖然將在全國實施,但其中的一些鼓勵性義務是非強制性的,有些內容值得在自貿區港先行先試。在積極考慮加入CPTPP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將其中一些規則在自貿區港開展試點,積累監管經驗。RCEP與CPTPP規則具有系統性和全面性,可以説是為自貿區港的制度集成創新提供了參考的模板,注入了新的內容。通過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國內對標高標準經貿規則,這將有助於我國推動制度型開放。
提高創新能力是因應新形勢的根本方法
RCEP是中國踐行自貿區升級戰略的第一個里程碑,隨着中國申請加入CPTPP、DEPA等高標準協議的推進,中國的開放程度將不斷提升。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需要順應這一潮流。要把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都運用起來,使之形成互相促進的局面。更開放的國內市場和更開放的國際市場,最終都會是更加有利於創新型企業。因此,要把提升創新能力作為第一要務,從而能夠更加利用好RCEP。
在企業提高創新能力的同時,政府更加需要提高監管水平和服務能力。無論是數據流動規則的實施還是跨境服務貿易的開放,都需要政府有更多的創新手段來進行監管。越是在開放的形勢下,越需要統籌安全與發展,防止各類風險。而這需要政府各個部門在落實RCEP的過程中,共同推動制度集成創新,把我國的制度型開放推到一個新的高度。
崔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王心